通常清甲治疗后24-72h开始(或继续)口服甲状腺激素,常规用药为L-T4。清甲前残留较多甲状腺组织者,因清甲所用的131I破坏甲状腺组织使甲状腺激素不同程度释放入血,故L-T4治疗的起始时间可适当推迟,补充L-T4的剂量也宜逐步增加。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甲状腺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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