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调节性内斜视是指内斜视戴完全矫正眼镜观察3-6个月后,内斜程度虽有所改善,但注视远距离物体时,仍残留10Δ以上的内斜。多见于11岁以下的儿童,大多伴有远视性屈光不正,尤以中度远视为多、屈光参差、弱视等。其大致治疗流程为:
1、首先通过配戴眼镜全部矫正其调节部分的远视。
2、如仍有弱视,应做各种弱视治疗。
3、如弱视已经治愈,应手术矫正其残余的内斜视(非调节部分的斜视)。
4、手术前应测量看远及看近的斜度,手术量是综合参考戴眼镜后的残余斜视度施行手术矫正。
6、定期门诊观察斜视度、远视度数,经常调整眼镜的度数,达到戴眼镜后正位的目的。
部分调节性内斜视一部分斜视度数由戴眼镜解决,一部分斜视度数通过斜视手术解决,因此斜视手术后此类患者也必须通过带眼镜才能保持眼位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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