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疾病活动期
①暂时不宜怀孕的疾病:心脏病、肝炎、肾炎、肺结核、糖尿病、甲亢、哮喘、癫痫、高热;肿瘤(腹腔、盆腔、乳腺、甲状腺)应在孕前手术,以免孕期加重或难以处理;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严重的泌尿系感染;病毒感染<3个月;长途出差疲劳而归<两周;严重的精神创伤(过度悲伤、抑郁、紧张或面临巨大压力)。
②终生不宜怀孕的疾病:一方或双方痴呆、精神病、严重的心脏病,心功能不全或心脏衰竭。
2、有害物质
①正在服药:慢性病正在服药或停药后<3个月;服用避孕药期间或停用避孕药(口服、埋植)<3个月。②环境污染因素排除前;③吸毒、过度吸烟、饮酒、脱离毒物(农药、铅汞镉)、X线后<3个月;④放疗后<6个月。
3、妊娠后
剖宫产后两年内;自然分娩后半年内;人流、药流、刮宫、取环后月经尚未恢复正常者;葡萄胎清宫后追踪2年无恶性葡萄胎及绒癌者可考虑妊娠。
4、气候异常
奇寒异热、暴雨雷鸣、太阳黑子活动频繁、山洪暴发、火山暴发、地震、海啸、核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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