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很多准妈妈希望做超声的医生告诉她胎儿的性别,但这是我们国家不允许的。《母婴保健法》明确规定“不许进行非医学目的的性别鉴定”。所以,做超声时不要再问这个问题了。
2、为什么筛查胎儿畸形的超声最好在20-24周之间做?因为此时胎儿各脏器基本发育完全,虽然畸形的检出越早越好,但在此之前胎儿太小,发育还不够完善,影像也不够清楚。另外此时羊水相对较多,胎儿活动空间较大,在做超声的这段短时间内通过胎儿体位的变换可以全面观察胎儿。
3、为什么到晚孕期超声报告经常会写“XX探查不满意?”因为到晚孕期胎儿活动空间变小,多呈蜷缩体位,即四肢都蜷在脸胸前面,这样就会产生遮挡。比如手把嘴挡住,腿把手挡住。所以由于胎儿体位的原因会使这些部位显示不满意,但不代表发育有问题。而在20多周行筛畸超声时医生会尽量都探查清楚。
4、怎样理解超声的局限性?很多准妈妈做完超声后都会问:“我的宝宝没问题吧?”希望得到一个肯定的答复。但医生一般只回答:“按照目前的筛查标准没有发现异常”。而目前的筛查标准并不是指所有的畸形都必须看出来。在现有的医学条件下超声基本可以排查80%的结构畸形,还有20%是即使最好的仪器和专家都可能会漏诊的。因为超声是个影像学,受到很多因素限制:仪器的清晰度,产妇腹部脂肪的厚度,产妇肠内的气体影响,羊水的多少,胎儿的体位和活动度等。还有些畸形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在做筛畸超声时还表现不明显,比如小的脊柱裂、膈疝、某些心脏病等。所以即使医生尽力看了每一个该看的部位,也不敢对产妇打保票。
5、目前的北京市超声筛查都查什么?首先是胎儿发育各径线的测量,包括双顶径、头围、腹围、股骨长等,羊水的多少,胎盘的位置和成熟度;其次是排查脑积水、无脑儿、脑脊膜膨出、严重唇颚裂、开放性脊柱裂、严重的心脏病、四肢长骨缺失或发育不良、多囊肾等畸形;此外还包括胃泡、膀胱是否存在,脐血管的数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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