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是我国最常见的恶性肿瘤,男女之比为2~3:1,以40~50岁最多,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属胃癌高发区,全世界约35%的胃癌病例发生在中国。我国胃癌年平均死亡率为25.53/10万,居恶性肿瘤死亡第一位。有关研究显示,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胃癌死亡呈上升趋势。
目前惟一可治愈胃癌的手段仍是手术治疗,然而由于早期胃癌症状不典型,在明确诊断时,大多数病人已处于进展期,进展期胃癌单独手术治疗失败率高,术后局部复发率高达40%~85%,预防和控制局部复发是提高患者生存率的关键问题,作为局部治疗手段的放射治疗因此成为一种选择。
由于早期放疗技术的局限性,肿瘤靶区难以勾画、周围敏感脏器(肝、肾、脊髓、小肠等)的保护难以更好解决,支持疗法的缺乏,严重毒副反应的出现以及部分学者提出的放射敏感性的问题等,曾认为胃癌不适于放疗,对胃癌很少采取放疗。近年来,随着治疗观念的转换、支持疗法的进步、化疗药物的更新、基础研究的深入,特别是随着计算机技术,影像技术的快速发展,放射治疗发生了突破性的进展。
立体定向适形放疗、三维调强放疗技术、CT模拟定位和治疗计划、借助MRT,PET-CT勾画靶区、评价放疗疗效等放疗技术和方法的应用以及新的放射增敏剂和放射保护剂的应用,极大的改善了放射治疗精度,减少了正常组织损伤,为放疗作为重要的局部治疗手段再次进入胃癌术后的辅助治疗领域创造了条件,并在临床应用中获得了良好效果。目前认为胃和其它消化道器官一样属于放射相对敏感的组织,胃腺癌与其他上皮细胞恶性肿瘤一样可能对放疗较化疗更敏感。
胃癌放射治疗达4000~4500cGy后可以清除其照射野内的亚临床病灶。在常规分次照射中,大部分和全部胃、小肠、结肠受到4500cGy水平的中等剂量照射后,基本不发生严重的并发症。且小范围照射甚至可以耐受6000cGy以上的剂量。在多年的临床应用中,放疗以术前、术中和术后三种主要方式参与了胃癌的辅助治疗,并取得了一定的疗效。
胃癌的术前放疗是指对某些进展期胃癌,临床上为提高切除率而进行的术前局部照射,每次200cGy,5次/周,共4周,总量为4000cGy;停止放疗10~14天后行手术;术前放疗能使60%以上病人的原发肿瘤有不同程度的退缩,切除率比单纯手术组提高5.3%~20%。
胃癌的术中放疗是指肿瘤切除后建立胃肠吻合前,针对以腹腔动脉为中心的手术野进行一次大剂量照射,以3000~3500cGy为宜。对进展期胃癌可提高5年生存率约10%;对原发灶已切除、淋巴结转移在两组以内或原发灶侵及浆膜面并累及胰腺、无腹膜及肝转移者可行术中放疗。
进展期胃癌术后单独应用化疗或放疗均未能提高生存率。所以许多学者着眼于进展期胃癌的术后联合放化疗,认为对于进展期胃癌病人,术后应用放疗联合化疗,放疗可迅速杀死局部残存癌细胞,提高肿瘤细胞局部控制率;化疗抑制或消除亚临床病灶的远处转移,对潜在转移灶有杀伤作用,从而获得满意的生存率。胃癌术后联合放化疗这种模式是基于直肠癌辅助放化疗的成功经验。
在直肠癌,根治术后的同步放化疗已成为标准治疗方案。近年来在美国,根据INT0116试验以及随后的多组评估试验证明,胃癌根治术后局部放疗联合以5-FU为基础的化疗明显提高了进展期胃癌术后的生存率,毒副反应可接受。胃癌术后放疗可适用于肿瘤分化差、肿瘤侵及浆膜、有淋巴结转移、肿瘤距切缘较近或切缘阳性、胃癌姑息性切除或探查术后以及胃癌术后复发等。
术后放疗剂量以4500~5000cGy为宜,每次180~200cGy,5次/周。术后联合放化疗在美国已成为进展期胃癌术后的标准治疗。而在国内胃癌术后放化疗目前开展尚不够广泛,有待于深入研究探讨。我科已有成效地开展了胃癌术后放化疗的工作,正在进一步积累病例进行分析。
胃癌放疗急性反应有恶心、乏力、体重减轻等。在治疗前和治疗中要注意病人的营养状况,给予适当的支持治疗。胃癌放疗晚期并发症包括脊髓、肝脏、肾及胃的放射性损伤。治疗计划设计中注意对上述器官的保护,可以避免发生。
需要再次指出放疗应该是胃癌一个可耐受的有潜在益处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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