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际上通用的标准是采用2000年美国脊髓损伤委员会修订的标准,即ASIA神经功能分类标准(改进的Frankel指数):
A级,完全性损伤。在脊髓损伤平面以下,包括骶段(S4~S5)无任何感觉和运动的功能保留;
B级,不完全性损伤。在损伤神经平面以下包括骶段(S4~S5)存在感觉功能,但无运动功能;
C级,不完全性损伤。在损伤平面以下存在感觉和运动功能,但大部关键肌的肌力<3级;
D级,不完全性损伤。损伤平面以下存在感觉和运动功能,且大部关键肌的肌力≥3级;
E级,正常感觉和运动功能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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