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障碍评定
(一)评定的目的: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董小丽
1、对患者的身体功能、家庭情况、社会环境等进行收集,掌握患者障碍内容。
2、对患者的身体功能及残存能力进行量化。
3、分析患者障碍程度与正常标准的差别。
4、为制定康复治疗方案提供依据。
5、对疗育效果提供客观指标。
6、为残疾等级的划分提出标准,为复归社会的的目标提供依据。
因此,评价是康复医学中固有概念。为了强调康复医学的科学性、准确性,了解康复治疗的效果,不断提高和改善康复技术,必须努力学习和掌握评价的方法。
(二)评定的原则
1、整体发育评价的重要性
大脑的功能是心、身两个方面的司令部,某种原因对脑的非选择的部位损伤,无论是成人,还是儿童其障碍都是多方面的。有报道脑性瘫痪有9l%的重复障碍。但是婴儿期运动障碍常不定型,要随着日龄增长,始见异常发育,在幼儿期症状显露,而且一直到青春期还会受环境影响发生各种变化。因此,脑性瘫痪评价一定要以正常儿童整体发育为对照的原则,来进行各方面的评价。同时把“为了疗育而评价”的概念要放在心中。
2、脑性瘫痪患儿异常发育特点――未成熟性和异常性
脑性瘫痪患儿的机能障碍包括损伤了未成熟脑的原发障碍,和以后随着发育障碍(异常发育)而来的继发障碍而形成的表现。所以理学疗法师 (士)必须根据这些未成熟性和异常性特点,进行评价和制定治疗方案,来促进正常运动发育,抑制异常运动和姿势。原发的障碍所残留的功能因素是属于原始的、未成熟的因素,即我们通常评价中的发育落后或停止。继发的障碍是我们评价中看到脑性瘫痪患儿正常发育过程中所见的异常症候。两者为表里关系常难以判别。可是在对脑性瘫痪患儿多方面评价和制定治疗计划时需要留意,婴幼儿不如年长儿那样异常性明显,即使评价为轻症.也有误诊的可能。
(三)评定的过程
一般可分为收集资料、分析研究、设定目标和制定治疗方案阶段。具体来说,即对脑性瘫痪患儿的状态进行观察,通过检查和测定。要从心身两个方面评定儿童哪些方面是正常,哪些方面是异常,就是说对象儿童运动发育达到了什么样水平,表达呈现什么样的姿势和运动,再从中枢神经系统的成熟度来检查姿势反射的发育。并且在多数情况下还要对肌肉、骨骼系统等所谓运动效应器官进行捡查、测定,结合神经学的检查等,评定其病型和程度,合并损害有无,综合后在治疗方案中制定出长期目标、短期目标,应选用哪种理学疗法手技,以及社区中如何指导家长配合等一系列方案。
在医院康复科、脑性瘫痪疗育中心等治疗设施,要由小儿神经科或康复科医生、理学疗法师(士)、作业疗法师(士)、心理指导员、保育员(护士)、教师组合成治疗小组,分别或集中评价,讨论疗育方案。在社区中要由社区医生、理学疗法师(士)、作业疗法师(士)、社区工作者等来评价讨论。讨论要围绕着服务于医疗为目的来展开。
评价时首先要理解评价原则,然后按运动发育的测定、姿势反射测定、神经学的检查、关节活动范围测定、挛缩变形检查、肌力测定、日常生活动作(ADL)测定等的顺序来评价。
(四)评定内容:
1、关节活动度的评估
2、脑瘫分度
3、肌张力的评定4、原始反射
5、体格发育障碍的评定
6、运动功能障碍的评定
(1)异常姿势、运动的评定(2)协调功能的评定 共济运动检查,不随意运动检查等。
(3)肌力评定
7、特殊感觉障碍的评定
8、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评定
9、言语功能障碍的评定
10、智力障碍的评定
11、综合评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