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梅毒:
(1)流行病学史:有不安全性行为,多性伴或性伴感染史。
(2)临床表现:①硬下疳:潜伏期一般2 ~ 4周。常为单发,也可多发。初为粟粒大小高出皮面的结节,后发展成直径约1 ~ 2 cm的圆形或椭圆形浅在性溃疡。典型的硬下疳界限清楚、边缘略隆起,创面平坦、清洁;触诊浸润明显,呈软骨样硬度;无明显疼痛或轻度触痛。多见于外生殖器部位;②腹股沟或患部近卫淋巴结肿大:可为单侧或双侧,无痛,相互孤立而不粘连,质中,不化脓破溃,其表面皮肤无红、肿、热。
(3)实验室检查:①采用暗视野显微镜或镀银染色显微镜检查法,取硬下疳损害渗出液或淋巴结穿刺液,可查到梅毒螺旋体,但检出率较低;②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如感染不足2 ~ 3周,该试验可为阴性,应于感染4周后复查;③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极早期可阴性。
(4)诊断分类:①疑似病例:应同时符合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中②项,可有或无流行病学史;或同时符合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中③项,可有或无流行病学史;②确诊病例:应同时符合疑似病例的要求和实验室检查中①项,或同时符合疑似病例的要求和两类梅毒血清学试验均为阳性。
二期梅毒:
(1)流行病学史:有不安全性行为,多性伴或性伴感染史,或有输血史(供血者为早期梅毒患者)。
(2)临床表现:可有一期梅毒史(常在硬下疳发生后4 ~ 6周出现),病期2年内。①皮肤黏膜损害:皮损类型多样化,包括斑疹、斑丘疹、丘疹、鳞屑性皮损、毛囊疹及脓疱疹等,分布于躯体和四肢等部位,常泛发对称。掌跖部暗红斑及脱屑性斑丘疹,外阴及肛周的湿丘疹或扁平湿疣为其特征性损害。皮疹一般无瘙痒感。可出现口腔黏膜斑、虫蚀样脱发。二期复发梅毒皮损数目较少,皮损形态奇特,常呈环状或弓形或弧形;②全身浅表淋巴结可肿大;③可出现梅毒性骨关节、眼、内脏及神经系统损害等。
(3)实验室检查:①采用暗视野显微镜或镀银染色显微镜检查法,取二期皮损尤其扁平湿疣、湿丘疹,可查到梅毒螺旋体。口腔黏膜斑因不易与口腔中的其他螺旋体相鉴别,故不采用此法检查;②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③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
(4)诊断分类:①疑似病例应同时符合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中②项,可有或无流行病学史;②确诊病例应同时符合疑似病例的要求和实验室检查中①项,或同时符合疑似病例的要求和两类梅毒血清学试验均为阳性。
三期梅毒:
(1)流行病学史:有不安全性行为,多性伴或性伴感染史,或有输血史。
(2)临床表现:可有一期或二期梅毒史,病程2年以上。①晚期梅毒:a. 皮肤黏膜损害:头面部及四肢伸侧的结节性梅毒疹,大关节附近的近关节结节,皮肤、口腔、舌咽的树胶肿,上腭及鼻中隔黏膜树胶肿可导致上腭及鼻中隔穿孔和马鞍鼻。b. 骨梅毒,眼梅毒,其他内脏梅毒,累及呼吸道、消化道、肝脾、泌尿生殖系统、内分泌腺及骨骼肌等;②心血管梅毒,可发生单纯性主动脉炎、主动脉瓣闭锁不全、主动脉瘤等。
(3)实验室检查:①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极少数晚期梅毒可呈阴性;②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
(4)诊断分类:①疑似病例应同时符合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中①项,可有或无流行病学史;②确诊病例应同时符合疑似病例的要求和两类梅毒血清学试验均为阳性。
神经梅毒:
(1)流行病学史:有不安全性行为,多性伴或性伴感染史,或有输血史。
(2)临床表现:①无症状神经梅毒:无明显的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②脑膜神经梅毒:表现为发热、头痛、恶心、呕吐、颈项强直、视乳头水肿等;③脑膜血管梅毒:为闭塞性脑血管综合征的表现,如偏瘫、截瘫、失语、癫痫样发作等;④脑实质梅毒:可出现精神症状,表现为麻痹性痴呆,可出现注意力不集中、情绪变化、妄想,以及智力减退、判断力与记忆力、人格改变等;可出现神经系统症状,表现为震颤、言语与书写障碍、共济失调、肌无力、癫痴发作、四肢瘫痪及大小便失禁等。若梅毒螺旋体引起脊髓损伤,即为脊髓痨。可发生闪电样痛,感觉异常,触痛觉及温度觉障碍;深感觉减退及消失;位置觉和振动觉障碍等。
(3)实验室检查:①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极少数晚期患者可阴性;②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③脑脊液检查:白细胞计数 ≥ 5 × 106/L,蛋白量 > 500 mg/L,且无引起异常的其他原因。脑脊液荧光螺旋体抗体吸收试验(FTA-ABS)和(或)性病研究实验室(VDRL)试验阳性。在没有条件做FTA-ABS和VDRL的情况下,可以用梅毒螺旋体明胶凝集试验(TPPA)和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学试验(TRUST)替代。
(4)诊断分类:①疑似病例:应同时符合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①、②、③中的脑脊液常规检查异常(排除引起异常的其他原因),可有或无流行病学史;②确诊病例:应同时符合疑似病例的要求和实验室检查③中的脑脊液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
隐性梅毒(潜伏梅毒):
(1)流行病学史:有不安全性行为,多性伴或性伴感染史,或有输血史。①早期隐性梅毒:病程 < 2年:a. 在过去2年内有明确的高危性行为史,而2年前无高危性行为史。b. 在过去2年内,有符合一期或二期梅毒的临床表现,但未得到诊断和治疗者。c. 在过去2年内,性伴有明确的梅毒感染史;②晚期隐性梅毒:病程 > 2年。无法判断病程者作为晚期隐性梅毒处理。
(2)临床表现:无临床症状与体征。
(3)实验室检查:①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少数晚期隐性梅毒可呈阴性;②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③脑脊液检查无明显异常。
(4)诊断分类:①疑似病例:应同时符合实验室检查中①项,既往无梅毒诊断与治疗史,无临床表现者;②确诊病例:同时符合疑似病例的要求和两类梅毒血清学试验均为阳性。如有条件可行脑脊液检查以排除无症状神经梅毒。胎传梅毒:
(1)流行病学史:生母为梅毒患者。
(2)临床表现:①早期胎传梅毒:一般 < 2岁发病,类似获得性二期梅毒,发育不良,皮损常为红斑、丘疹、扁平湿疣、水疱-大疱;梅毒性鼻炎及喉炎;骨髓炎、骨软骨炎及骨膜炎;可有全身淋巴结肿大、肝脾肿大、贫血等;②晚期胎传梅毒:一般 > 2岁发病,类似于获得性三期梅毒。出现炎症性损害(间质性角膜炎、神经性耳聋、鼻或腭树胶肿、克勒顿关节、胫骨骨膜炎等)或标记性损害(前额圆凸、马鞍鼻、佩刀胫、锁胸关节骨质肥厚、赫秦生齿、口腔周围皮肤放射状皲裂等);③隐性胎传梅毒:即胎传梅毒未经治疗,无临床症状,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脑脊液检查正常,年龄 < 2岁者为早期隐性胎传梅毒, > 2岁者为晚期隐性
胎传梅毒。
(3)实验室检查:①显微镜检查:采用暗视野显微镜或镀银染色显微镜检查法,取早期胎传梅毒患儿的皮肤黏膜损害或胎盘标本,可查见梅毒螺旋体;②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其抗体滴度 ≥ 母亲2个稀释度(4倍),或随访3个月滴度呈上升趋势有确诊意义;③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其IgM 抗体检测阳性有确诊意义,阴性不能排除胎传梅毒。
(4)诊断分类:疑似病例:所有未经有效治疗的患梅毒母亲所生的婴儿,或所发生的死胎、死产、流产病例,证据尚不足以确诊为胎传梅毒者。确诊病例: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实验室检查和随访结果:①暗视野显微镜检查,或镀银染色在早期先天梅毒皮肤/黏膜损害及组织标本中查到梅毒螺旋体,或梅毒螺旋体核酸检测阳性;②婴儿血清梅毒螺旋体IgM抗体检测阳性;③婴儿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滴度 ≥ 母亲滴度的4倍,且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④婴儿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阴性或滴度虽未达到母亲滴度的4倍,但在其后随访中发现由阴转阳,或滴度上升有临床症状,且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⑤患梅毒母亲所生婴儿随访至18个月时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仍持续阳性。
二处理
1、一般原则:①及早发现,及时正规治疗,愈早治疗效果愈好;②剂量足够,疗程规则。不规则治疗可增多复发及促使晚期损害提前发生;③治疗后要经过足够时间的追踪观察;④对所有性伴同时进行检查和治疗。
2、治疗方案:(1)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及病程 < 2年的隐性梅毒)推荐方案:普鲁卡因青霉素G 80万U/d,肌内注射,连续15 d;或苄星青霉素240万U,分为双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2次。替代方案:头孢曲松0.5 ~ 1 g,每日1次,肌内注射或静脉给药,连续10 d。对青霉素过敏用以下药物:多西环素100 mg,每日2次,连服15 d;或盐酸四环素500 mg,每日4次,连服15 d(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晚期梅毒(三期皮肤、黏膜、骨梅毒,晚期隐性梅毒或不能确定病期的隐性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推荐方案: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d,肌内注射,连续20 d为1个疗程,也可考虑给第2个疗程,疗程间停药2周;或苄星青霉素240万U,分为双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3次。对青霉素过敏用以下药物:多西环素100 mg,每日2次,连服30 d;或盐酸四环素500 mg,每日4次,连服30 d(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3)心血管梅毒推荐方案:如有心力衰竭,首先治疗心力衰竭,待心功能可代偿时,注射青霉素,需从小剂量开始以避免发生吉海反应,造成病情加剧或死亡。水剂青霉素G,第1天10万U,1次肌内注射;第2天10万U,每日2次肌内注射;第3天20万U,每日2次肌内注射;自第4天起按下列方案治疗: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d,肌内注射,连续20 d为1个疗程,共2个疗程(或更多),疗程间停药2周;或苄星青霉素240万U,分为双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3次。对青霉素过敏者用以下药物:多西环素100 mg,每日2次,连服30 d;或盐酸四环素500 mg,每日4次,连服30 d(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4)神经梅毒、眼梅毒推荐方案:水剂青霉素G 1 800万 ~ 2 400万U静脉滴注(300万 ~ 400万U,每4小时1次),连续10 ~ 14 d。必要时,继以苄星青霉素G 240万U,每周1次肌内注射,共3次。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240万U/d,1次肌内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 g,每日4次,共10 ~ 14 d。必要时,继以苄星青霉素G 240万U,每周1次肌内注射,共3次。替代方案:头孢曲松2 g,每日1次静脉给药,连续10 ~ 14 d。对青霉素过敏者用以下药物:多西环素100 mg,每日2次,连服30 d;或盐酸四环素500 mg,每日4次,连服30 d(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5)早期胎传梅毒(< 2岁)推荐方案: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10万 ~ 15万U?kg-1?d-1,出生后7 d以内的新生儿,以每次5万U/kg,静脉滴注每12小时1次,以后每8小时1次,直至总疗程10 ~ 14 d。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5万U?kg-1?d-1,肌内注射,每日1次,10 ~ 14 d。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5万U/kg,1次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对青霉素过敏者,尚无使用其他治疗方案有效的证据,可试用红霉素治疗。
(6)晚期胎传梅毒(> 2岁)推荐方案:水剂青霉素G,15万U?kg-1?d-1,分次静脉滴注,连续10 ~ 14 d,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肌内注射,连续10 d为1个疗程(对较大儿童的青霉素用量,不应超过成人同期患者的治疗量)。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5万U/kg,1次分两侧臀肌注射。替代方案:对青霉素过敏者,既往用过头孢类抗生素而无过敏者在严密观察下可选择:头孢曲松250 mg,每日1次,肌内注射,连续10 ~ 14 d。< 8岁儿童禁用四环素。
(7)妊娠期梅毒:在妊娠期新确诊患梅毒的孕妇应按相应梅毒分期治疗。治疗原则与非妊娠患者相同,但禁用四环素、多西环素,治疗后每月作一次定量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观察有无复发及再感染。推荐对妊娠期梅毒患者在妊娠早3个月和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1个疗程的抗梅毒治疗。对青霉素和头孢类药物过敏者,由于妊娠期和哺乳期不能应用四环素类药物,可试用大环内酯类药物替代:红霉素500 mg,每日4次,早期梅毒连服15 d;晚期梅毒和不明病期梅毒连服30 d。红霉素治疗梅毒的疗效差,在治疗后应加强临床和血清学随访。在停止哺乳后,要用多西环素复治。
(8)梅毒患者合并HIV感染的处理:①所有HIV感染者应作梅毒血清学筛查;所有梅毒患者应作HIV抗体筛查;②常规的梅毒血清学检查无法确定诊断时,可取皮损活检,作免疫荧光染色或银染色找梅毒螺旋体;③所有梅毒患者,凡合并HIV感染者,应考虑作腰椎穿刺检查脑脊液以排除神经梅毒;④梅毒患者合并HIV感染是否要加大剂量或疗程治疗梅毒仍不明确,对一期、二期及隐性梅毒建议检查脑脊液以排除神经梅毒,若不能实现,则建议用神经梅毒治疗方案来进行治疗;⑤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及定期随访。
淋 病
淋病(gonorrhea)是一种经典的性传播疾病,由淋病奈瑟菌(淋球菌)感染所致,主要表现为泌尿生殖系统黏膜的化脓性炎症。男性最常见的表现是尿道炎,而女性则为宫颈炎。局部并发症在男性主要有附睾炎和前列腺炎,在女性主要有子宫内膜炎和盆腔炎。咽部、直肠和眼结膜亦可为原发性感染部位。淋球菌经血行播散可导致播散性淋球菌感染(DGI),但临床上罕见。
一、诊断
1、 流行病学史:有不安全性行为,多性伴或性伴感染史,有与淋病患者密切接触史,儿童有受性虐待史,新生儿的母亲有淋病史。
2、 临床表现:(1)无并发症淋病:①男性无并发症淋病:淋菌性尿道炎为男性最常见的表现,约10%感染者无症状。潜伏期为2 ~ 10 d,常为3 ~ 5 d。患者常有尿痛、尿道刺痒或尿急、尿频。患者尿道分泌物开始为黏液性、量较少,数日后出现大量脓性或脓血性分泌物。尿道口潮红、水肿,严重者可出现包皮龟头炎,表现为龟头、包皮内板红肿,有渗出物或糜烂,包皮水肿,可并发包皮嵌顿;腹股沟淋巴结红肿疼痛。偶见尿道瘘管和窦道。少数患者可出现后尿道炎,尿频明显,会阴部坠胀,夜间有痛性阴茎勃起。有明显症状和体征的患者,即使未经治疗,一般在10 ~ 14 d症状逐渐减轻,1个月后症状基本消失,但并未痊愈,可继续向后尿道或上生殖道扩散,甚至发生并发症;②女性无并发症淋病:约50%女性感染者无明显症状。常因病情隐匿而难以确定潜伏期。a. 宫颈炎:阴道分泌物增多,呈脓性,子宫颈充血、红肿,子宫颈口有黏液脓性分泌物,可有外阴刺痒和烧灼感;b. 尿道炎:尿痛、尿急、尿频或血尿,尿道口充血,有触痛及少量脓性分泌物,或挤压尿道后有脓性分泌物;c. 前庭大腺炎:通常为单侧性,大阴唇部位局限性隆起,红、肿、热、痛。可形成脓肿,触及有波动感,局部疼痛明显,可伴全身症状和发热;d. 肛周炎:肛周潮红、轻度水肿,表面有脓性渗出物,伴瘙痒;③儿童淋病:a. 男性儿童多发生尿道炎和包皮龟头炎,有尿痛和尿道分泌物。检查可见包皮红肿、龟头和尿道口潮红,有尿道脓性分泌物;b. 幼女表现为外阴阴道炎,有尿痛、尿频、尿急,阴道脓性分泌物。检查可见外阴、阴道、尿道口红肿,阴道及尿道口有脓性分泌物。
(2)有并发症淋病: ①男性有并发症淋病:a. 附睾炎:常为单侧,附睾肿大、疼痛明显,同侧腹股沟和下腹部有反射性抽痛。检查可见一侧阴囊肿大,阴囊皮肤水肿、发红、发热,触诊附睾肿大、触痛明显,尿道口可见脓性分泌物;b. 精囊炎:急性期有发热、尿频、尿急、尿痛,终末血尿,血精,下腹疼痛。直肠检查可触及肿大的精囊并有剧烈的触痛;c. 前列腺炎:急性期有畏寒、发热,尿频、尿急、尿痛或排尿困难,终末血尿或尿道脓性分泌物,会阴部或耻骨上区坠胀不适感,直肠胀满、排便感。直肠检查示前列腺肿大,有触痛。重者可并发急性尿潴留、前列腺脓肿等;d. 系带旁腺(Tyson腺) 或尿道旁腺炎和脓肿:少见(< 1%),系带的一侧或两侧疼痛性肿胀,脓液通过腺管排出;e. 尿道球腺 (Cowper腺)炎和脓肿:少见,会阴部跳痛、排便痛、急性尿潴留,直肠指检扪及有触痛的肿块;f. 尿道周围蜂窝织炎和脓肿:罕见,脓肿侧疼痛、肿胀,破裂产生瘘管。体检可扪及有触痛的波动性肿块。常见于舟状窝和球部;g. 尿道狭窄:少见,因尿道周围蜂窝织炎、脓肿或瘘管形成而致尿道狭窄。出现尿路梗塞(排尿无力、困难、淋漓不尽)和尿频、尿潴留等;②女性有并发症淋病:淋菌性子宫颈炎上行感染可导致淋菌性盆腔炎,包括子宫内膜炎、输卵管炎、输卵管卵巢囊肿、盆腔腹膜炎、盆腔脓肿,以及肝周炎等。淋菌性盆腔炎可导致不孕症、异位妊娠、慢性盆腔痛等不良后果。a. 盆腔炎:临床表现无特异性,可有全身症状,如畏寒、发热(> 38 ℃),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下腹痛,不规则阴道出血,异常阴道分泌物。腹部和盆腔检查可有下腹部压痛、宫颈举痛、附件压痛或触及包块,宫颈口有脓性分泌物;b. 肝周炎:表现为上腹部突发性疼痛,深呼吸和咳嗽时疼痛加剧,伴有发热、恶心、呕吐等全身症状。触诊时右上腹有明显压痛,X线胸透可见右侧有少量胸腔积液。
(3)其他部位淋病:①眼结膜炎:常为急性化脓性结膜炎,于感染后2 ~ 21 d出现症状。新生儿淋菌性眼结膜炎常为双侧,成人可单侧或双侧。眼结膜充血、水肿,有较多脓性分泌物;巩膜有片状充血性红斑;角膜混浊,呈雾状,重者可发生角膜溃疡或穿孔;②咽炎:见于有口交行为者。90%以上感染者无明显症状,少数患者有咽干、咽部不适、灼热或疼痛感。检查可见咽部黏膜充血、咽后壁有黏液或脓性分泌物;③直肠炎:主要见于有肛交行为者,女性可由阴道分泌物污染引起。通常无明显症状,轻者可有肛门瘙痒和烧灼感,肛门口有黏液性或黏液脓性分泌物,或少量直肠出血。重者有明显的直肠炎症状,包括直肠疼痛、里急后重、脓血便。检查可见肛管和直肠黏膜充血、水肿、糜烂。
(4)播散性淋病: 临床罕见。①成人播散性淋病:患者常有发热、寒战、全身不适。最常见的是关节炎-皮炎综合征,肢端部位有出血性或脓疱性皮疹,手指、腕和踝部小关节常受累,出现关节痛、腱鞘炎或化脓性关节炎。少数患者可发生淋菌性脑膜炎、心内膜炎、心包炎、心肌炎等;②新生儿播散性淋病:少见,可发生淋菌性败血症、关节炎、脑膜炎等。
3、实验室检查:①显微镜检查:取男性尿道分泌物涂片作革兰染色,镜检多形核细胞内见革兰阴性双球菌为阳性。适用于男性无合并症淋病的诊断,不推荐用于咽部、直肠和女性宫颈感染的诊断;②淋球菌培养:为淋病的确诊试验。适用于男、女性及所有临床标本的淋球菌检查;③核酸检测:用PCR等技术检测各类临床标本中淋球菌核酸阳性。核酸检测应在通过相关机构认定的实验室开展。
4、诊断分类:应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慎重作出诊断。①疑似病例:符合流行病学史以及临床表现中任何一项者;②确诊病例:同时符合疑似病例的要求和实验室检查中任何一项者。
二、处理
(一)一般原则:
应遵循及时、足量、规则用药的原则;根据不同的病情采用不同的治疗方案;治疗后应进行随访;性伴应同时进行检查和治疗。告知患者在其本人和性伴完成治疗前禁止性行为。注意多重病原体感染,一般应同时用抗沙眼衣原体的药物或常规检测有无沙眼衣原体感染,也应作梅毒血清学检测以及HIV咨询与检测。
(二)治疗方案:
1、 无并发症淋病[5-9]:①淋菌性尿道炎、子宫颈炎、直肠炎推荐方案:头孢曲松250 mg,单次肌内注射;或大观霉素2 g(宫颈炎4 g),单次肌内注射;如果衣原体感染不能排除,加抗沙眼衣原体感染药物。替代方案:头孢噻肟1 g,单次肌内注射;或其他第3代头孢菌素类,如已证明其疗效较好,亦可选作替代药物。如果衣原体感染不能排除,加抗沙眼衣原体感染药物;②儿童淋病:体重 > 45 kg者按成人方案治疗,体重< 45 kg者按以下方案治疗。推荐方案:头孢曲松25 ~ 50 mg/kg(最大不超过成人剂量),单次肌内注射;或大观霉素40 mg/kg(最大剂量2 g),单次肌内注射。如果衣原体感染不能排除,加抗沙眼衣原体感染药物。
2、 有并发症淋病:(1)淋菌性附睾炎、前列腺炎、精囊炎推荐方案:头孢曲松250 mg,每日1次肌内注射,共10 d;或大观霉素2 g,每日1次肌内注射,共10 d。如果衣原体感染不能排除,加抗沙眼衣原体感染药物。替代方案:头孢噻肟1 g,每日1次肌内注射,共10 d。如果衣原体感染不能排除,加抗沙眼衣原体感染药物。
(2)淋菌性盆腔炎门诊治疗方案:头孢曲松250 mg,每日1次肌内注射,共10 d;加口服多西环素100 mg,每日2次,共14 d;加口服甲硝唑400 mg,每日2次,共14 d。住院治疗推荐方案A:头孢替坦2 g,静脉滴注,每12小时1次;或头孢西丁2 g,静脉滴注,每6小时1次,加多西环素100 mg,静脉滴注或口服,每12小时1次。注意:如果患者能够耐受,多西环素尽可能口服。在患者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头孢替坦或头孢西丁的治疗不应 < 1周。对治疗72 h内临床症状改善者,在治疗1周时酌情考虑停止肠道外治疗,并继以口服多西环素100 mg,每日2次,加口服甲硝唑500 mg,每日2次,总疗程14 d。住院治疗推荐方案B:克林霉素900 mg,静脉滴注,每8小时1次,加庆大霉素负荷量(2 mg/kg),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随后给予维持量(1.5 mg/kg),每8小时1次,也可每日1次给药。注意:患者临床症状改善后24 h可停止肠道外治疗,继以口服多西环素100 mg,每日2次;或克林霉素450 mg,每日4次,连续14 d为1个疗程。多西环素静脉给药疼痛明显,与口服途径相比没有任何优越性;孕期或哺乳期妇女禁用四环素、多西环素。妊娠头3个月内应避免使用甲硝唑。
3、其他部位淋病:(1)淋菌性眼结膜炎推荐方案:新生儿:头孢曲松25 ~ 50 mg/kg(总量不超过125 mg),静脉或肌内注射,每日1次,连续3 d。儿童:体重 > 45 kg者按成人方案治疗,体重 < 45 kg的儿童:头孢曲松50 mg/kg(最大剂量1 g),单次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成人:头孢曲松1 g,单次肌内注射。或大观霉素2 g,每日1次肌内注射,共3 d。应同时应用生理氯化钠溶液冲洗眼部,每小时1次。新生儿不宜应用大观霉素。新生儿的母亲应进行检查,如患有淋病,同时治疗。新生儿应住院治疗,并检查有无播散性感染。
(2)淋菌性咽炎推荐方案:头孢曲松250 mg,单次肌内注射;或头孢噻肟1 g,单次肌内注射。如果衣原体感染不能排除,加抗沙眼衣原体感染药物。注意:因大观霉素对淋菌性咽炎的疗效欠佳,不推荐使用。
4、 播散性淋病:(1)新生儿播散性淋病推荐方案:头孢曲松25 ~ 50 mg?kg-1?d-1,每日1次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共7 ~ 10 d;如有脑膜炎疗程为14 d。
(2)儿童播散性淋病:体重 > 45 kg者按成人方案治疗,体重 < 45 kg的儿童按如下方案治疗。推荐方案:淋菌性关节炎:头孢曲松50 mg/kg,每日1次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共7 ~ 10 d;脑膜炎或心内膜炎:头孢曲松25 mg/kg,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日2次,共14 d(脑膜炎),或28 d(心内膜炎)。
(3)成人播散性淋病:推荐住院治疗。需检查有无心内膜炎或脑膜炎。如果衣原体感染不能排除,应加抗沙眼衣原体感染药物。推荐方案:头孢曲松1 g,每日1次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共 ≥ 10 d。替代方案:大观霉素2 g,肌内注射,每日2次,共 ≥ 10 d。淋菌性关节炎者,除髋关节外,不宜施行开放性引流,但可以反复抽吸,禁止关节腔内注射抗生素。淋菌性脑膜炎经上述治疗的疗程约2周,心内膜炎疗程 > 4周。
5、妊娠期感染推荐方案:头孢曲松250 mg,单次肌内注射;或大观霉素4 g,单次肌内注射。如果衣原体感染不能排除,加抗沙眼衣原体感染药物,禁用四环素类和喹诺酮类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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