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个人幸福的基础,然而,也可以说是不幸的温床。父母之间的争吵、离婚的悲剧、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矛盾。这些问题萦绕在一家人的心中,造成父母与子女的冲突关系,使家庭产生悲剧。
过去的家庭,是一个兼备教育、娱乐、宗教、经济、福利以及防卫等各种职能的单位。伴随世界的进步,家庭的一个一个的职能被社会职能所取代。诸如:教育职能由学校,衣、食、住职能由企业家,福利职能由福利机关,娱乐职能由娱乐机关来分担家庭的职能。
所以对家庭生活的依赖性正在减弱,家族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疏远,留下的是家庭之间爱情的结合。这种爱情一出现裂痕,家庭就开始分裂和崩溃,不仅丧失家庭的职能,而且阻碍孩子身心健康的发展.
问题家庭分为:
一、父母不全家庭 所谓父母不全家庭,既父母死亡、失踪、分居、离婚、长期受刑及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全的家庭。
二、不道德家庭和纠葛家庭 这种心理上的家庭崩溃对孩子的影响很大,更甚于缺少父母的家庭。例如:父母的不和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争吵,会加深各种紧张关系,招致人心神不定。由于保护者的养育错误所造成的在父母与子女关系上的障碍,也是造成孩子心理问题的原因之一。
1、惩罚型 对孩子进行体罚、虐待、威吓和过严的要求等。孩子如有一些问题,就采用粗暴的打骂、攻击等方法来加以惩罚。
2、严格型 尽管心里是喜欢孩子的,但在平时却过分的严格监护和强制,用命令、禁止、批评等手段监督孩子。这样一种家庭培养的孩子一般都是服从的、缺乏自主性和独立性,有自卑感和不适应感。
3、奢侈型 强求孩子接受父母的要求和野心,无视孩子的素质、能力、适应性、希望等。专门要求孩子顺从父母所的方向和水准。这样一种养育,常使孩子感到不安、焦躁、成功感和满足感缺乏。孩子易采取逃避态度,离家出走,易得神经症。
4、溺爱型 对孩子过分的宠爱和不讲原则地袒护,孩子做了坏事也要包庇,总想把孩子放在身边。这样养育的孩子以自我为中心,难以自我控制。对欲求不满的忍耐性也弱行动往往是冲动的、触发性的,生活混乱。
5、矛盾型 对于孩子同样的一次行动,父母有时是指责、禁止,有时却是逃避、奖励,缺乏一贯性。这样养育的孩子情绪变化大,心神不安,自卑感也易加深,行动经常是不适应的。
6、不一致型 父母对于养育子女的态度不一致,例如父亲是拒绝的、反对的,母亲却是袒护的、支持的,孩子同时受两种不同态度的影响。
孩子的情绪同矛盾型一样是不安定的,特别是父亲拒绝、反对,母亲却是袒护、支持的场合,容易产生一种激烈的反抗性,出现反社会的倾向。
关于儿童、青少年的心理问题,往往以家庭和社会为背景。
单亲家庭中的儿童、青少年多数有心理卫生问题,如早熟、对人冷漠、交往不多、敌意和品行障碍等。这可能与父母离异前经常互相攻击、争吵和充满敌意,使子女接受负性情感多,幼小的心灵较早遭受创伤有关。
单亲家庭子女社交不良、敌对性上也显示有较高发生率。这大概与父母彼此相处的方式,为孩子的人际关系提供的模型有关。
当父母是可信赖的,支持和鼓励孩子的,且具有积极地情感反应,孩子就能感觉到他人是向着自己的,从而就能发展有效的人际技能,足够自信地发挥影响力,也能得到情绪上的安全感。相反,受虐待或者被忽视的儿童与父母之间则可能形成焦虑的、矛盾的或逃避的依恋。
与未遭受虐待的儿童相比,遭受虐待的儿童更不能具有攻击或者退缩的特征,且很难与其他儿童建立友谊,因而感到疏离和孤独。儿童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儿童自身缺乏热情或者对事物漠不关心。这对儿童安全依恋的形成有很大的影响。
导致不安全依恋类型儿童很难建立和保持友谊的部分原因可能是更不善交际,害怕被拒绝而退缩和缺乏自信。
双亲忽视或中断对孩子的照料是具有虐待倾向的父母的行为的重要特色。当双亲中任何一方对孩子忽视或不负责任的行为延续或频繁出现时孩子的攻击性增强,并表现出不安全的亲子依恋沮丧、退缩、反社会和自尊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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