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外伤患者的眼科检查包括视力、眼压、验光(主要是为了确定最佳矫正视力)及包括眼底视盘在内的眼球结构的全面检查。由于要反复观察瞳孔大小和对光反应,特别是重型闭合性颅脑外伤后有出现脑疝导致患侧瞳孔散大的危险,所以伤后对眼的检查不提倡药物散瞳,以免影响对瞳孔的观察而延误病情。根据外伤的性质和程度,酌情做眼眶或头颅CT或MRI。如果疑似或已确诊为外伤性视神经病变,则需进一步进行视野和视觉诱发电位(VEP)检查,从而判断视神经损伤的程度及推测预后。对于意识不清或儿童等不合作的患者,VEP有助于客观评价视神经的功能。当受伤眼可能已失明,无法记录视力和视野时,VEP是评价视功能唯一可靠的检查。外伤后立即视力丧失的患者通常早期就有VEP异常,随后VEP波形熄灭,表明患者视力恢复的希望非常渺小。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