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国家越来越重视孩子生长发育的监测,特别是对儿童弱视、屈光不正的筛查和防治纳入了最新版的《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因此,眼睛的检查已经列为学前儿童健康体检的必查项目。
孩子在体检后,常常收到“屈光不正”请带孩子到专科医院复查的通知单。家长面对孩子被诊断为“屈光不正”总是迷惑不解。其实,知道了我们的眼睛是如何看见东西的、“正视眼”是什么,就能明白什么是“屈光不正”。
眼睛不需要使用调节就可以看清5米以外的物体,说明物体能在视网膜上聚焦成像,这就是“正视眼”,就是平日所说的“好眼睛”。不能在视网膜上聚焦就不能形成清晰的物像,这种现象统称为“屈光不正”。
儿童屈光不正包括:近视、远视、散光、屈光参差。
近视眼:5米以外的物体聚焦在视网膜前,不能在视网膜上形成清晰的物像,因此看不清远处物体,但能看清近处物体,所以初期常常表现为看电视老爱往前凑。
远视眼:5米以外的物体聚焦在视网膜后,不能在视网膜上形成清晰的物像,因此看不清物体。轻度远视眼可以运用调节功能来加强眼的屈光力,使进入眼球的光线能在视网膜上聚焦并形成清晰的物像。但是因为调节用得太多,容易产生视觉疲劳的症状,甚至出现调节性内斜视。超过调节能力的远视眼则看远、看近都不清楚。
散光眼:近视眼、远视眼或正常眼像篮球一样,每个方向的弯曲度是一样的,因此屈光能力也是一样的,而散光眼就像橄榄球,有些方向弯曲度大,屈光能力就大,有些方向弯曲度小,屈光能力就小,因此不能聚成一个焦点,同样不能在视网膜上形成清晰的物像。无论看远、看近视力都会受影响。
散光可以单独存在,也可与近视、远视伴存。轻度的散光也可以借助眼睛的调节功能来维持正常视力,因此也容易产生视觉疲劳的症状。
屈光参查:两眼的屈光度、屈光性质不一样,统称为“屈光参差”。一般来说,人的两眼屈光状态普遍存在轻度的差异,完全一致者很少见。在眼睛发育过程中,远视的度数在不断减轻,而近视的度数在不断发展。
如果两眼在远视的消减程度或近视的发展进度不同,就可引起屈光参差。由于两眼的活动是同时进行的,能够把两眼看的东西变成一个,这叫“融合功能”,超过一定程度的参差通常会引起融像困难,视觉中枢就会抑制度数较高眼而导致弱视。
儿童屈光不正的原因很多,其中遗传因素是最重要的。当然不合理的用眼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时期,如果不注意用眼卫生,如看书、写字的姿势不正确,或光线不好,造成眼与书的距离太近,或看书时间过长,或走路、坐车看书等都可造成眼睛过度疲劳,容易促成后天性近视的发生。
现实生活中,真正的“正视眼”是很少的,在眼睛的调节功能范围内可以弥补轻度的屈光不正,而维持正常视力。远视眼和散光眼通常都是天生的,假如度数比较高,而幼小时候没有配镜,那么,从小到大,由于没有好与不好的比较,因此比近视眼难发现。
特别是屈光参差,由于有一个好眼或者较好眼,更不容易早期发现。而人出生的时候视力是比较差的,要得到正常的发育,需要依靠眼睛的屈光系统把清晰的像投射到视网膜上,才能刺激视觉中枢的发育。
远视、散光的人看远、看近都模糊,视觉中枢没有得到充分的刺激,会发育不全,戴眼镜也不能提高视力,这就是“弱视”。假如在视觉发育的时期没有发现,弱视治疗效果会受很大影响。
孩子们是不会告诉爸爸妈妈们自己视力不好的,很多情况下需要医生的检查才能发现问题,所以定期的眼睛检查非常重要,以便尽早发现问题、尽早矫治。因为弱视治疗的最佳年龄是3-5岁,治疗方法也不复杂,就是在视觉发育期内尽早矫正屈光不正,外加一些遮盖、精细目力训练等,对大部分孩子来说,疗效是非常好的,但是超过12岁治疗基本没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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