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强迫症?
强迫症是以强迫症状为主要临床相的一类神经症。其特点是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并存,两者强烈冲突使病人感到焦虑和痛苦;病人体验到观念和冲动系来源于自我,但违反自己的意愿,需极力抵抗,但无法控制;病人也意识到强迫症状的异常性,但无法摆脱。病程迁延者可表现仪式动作为主而精神痛苦减轻,但社会功能严重受损。
2、强迫症有哪些表现?
多在无明显诱因下缓慢起病。其基本症状为强迫观念、强迫意向、强迫行为。可以一种为主,也可为几种症状兼而有之。
常见的表现形式如下:
(一)强迫观念
1、强迫思想患者脑中常反复的想一些词或短句,而这些词或句子常是病人所厌恶的。如一个笃信宗教的人,脑中反复想着一些淫猥或渎神的词句。
2、强迫性穷思竭虑患者对一些常见的事情、概念或现象反复思考,刨根究底,自知毫无现实意义,但不能自控。如反复思考“究竟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人为什么要吃饭而不吃草?”。
3、强迫怀疑患者对自己所做过的事的可靠性表示怀疑,需要反复检查、核对。如门窗是否关好,钱物是否点清等,而病人自己能意识到事情已做好,只是不放心而已。
4、强迫联想病人脑子里出现一个观念或看到一句话,便不由自主地联想起另一个观念或词句,而大多是对立性质的,此时叫强迫性对立思维。如想起“和平”,马上就联想到战争等。
5、强迫回忆病人意识中不由自主的反复呈现出经历过的事情,无法摆脱,感到苦恼。
6、强迫意向病人体会到一种强烈的内在冲动要去做某种违背自己意愿的事情,但一般不会转变为行动,因患者知道这种冲动是非理性的、荒谬的,故努力克制,但内心冲动无法摆脱。如看到电插头就想去摸,看到异性就想拥抱等。
(二)强迫动作和行为
1、强迫检查多为减轻强迫怀疑引起的焦虑而采取的措施。常表现为反复检查门窗、煤气是否关好,电插头是否拔掉,帐目是否搞错等,严重者检查数十遍还不放心。
2、强迫洗涤多源于怕受污染这一强迫观念而表现反复洗手、洗衣物、消毒家具等。往往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自知没有必要,但控制不住。
3、强迫性仪式动作通常是为了对抗某种强迫观念所引起的焦虑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如一位学生开始出现强迫观念时便摇头对抗,果然有效,但好景不长,摇头不能抵抗强迫观念,于是就增加一项手拍桌子的动作,此法开始有效,但效力逐渐下降,于是病人又增加一项跺脚的动作以加强对抗作用。
久而久之,病人即发展了一套复杂的仪式化程序:先摇几下头,接着拍几下桌子,然后跺脚……。
4、强迫询问强迫症患者常常不相信自己,为了消除疑虑或穷思竭虑给自己带来的焦虑,常反复询问他人(尤其是家人),以获得解释与保证。
5、强迫缓慢临床少见。这些病人可能否认有任何强迫观念,缓慢的动机是努力使自己所做的一切都非常完美。由于以完美、精确、对称为目标,所以常常失败,因而增加时间。
3、强迫症如何治疗?
1、心理治疗目的是使患者对自己的个性特点和所患疾病有正确客观的认识,对现实状况有正确客观的判断,丢掉精神包袱以减轻不安全感;学习合理的应激处理方法,增强自信,以减轻其不确定感;不好高骛远,不过分精益求精,以减轻其不完美感。同时要教育其亲属同事,对患者既不姑息迁就,也不矫枉过正,鼓励患者积极从事有益的文体活动,使其逐渐从强迫的境地中解脱出来。
行为治疗、认知治疗、精神分析治疗均可用于强迫症。系统脱敏疗法可逐渐减少患者重复行为的次数和时间。对药物治疗无效者也可试用厌恶疗法。心理治疗的具体方法参见有关章节。
2、药物治疗氯米帕明最为常用。常用剂量150mg~300mg/d,分2次服,一般2~3周开始显效。一定要从小剂量开始,4~6周左右无效者可考虑改用或合用其他药物,治疗时间不宜短于6个月,部分患者需长期用药。SSRIs类的氟西汀等也可用于治疗强迫症,效果与三环类相当,且副作用较少。此外,对伴有严重焦虑情绪者可合并苯二氮卓类药物;对难治性强迫症,可合用卡马西平或丙戊酸钠等心境稳定剂或小剂量抗精神病药物,可能会取得一定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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