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认识马凡综合征(简称MFS)的历史已逾百年,最近三十年间,国际医学界逐步重视该病,制定和完善了MFS的临床诊断标准。
MFS的第一份国际诊断标准发布于1986年,称为“Berlin标准(柏林标准)”,标志着MFS作为一种疾病受到了医学界的重视。但在后来的临床实践中,该标准暴露出诸多问题,主要是对有家族史但无相关表现的家族成员的过度诊断问题。因此,学术界又于1996年在比利时根特市展开讨论和修订,并发布了“Ghent标准(根特标准)”。
Ghent标准成为了此后十余年间国际上采用最广的MFS临床诊断指南,它为MFS患者的诊断和筛查制订了多条主要和次要标准(主要标准包括骨骼系统、眼睛、心血管系统的严重受累表现以及硬脊膜膨出、家族史,次要标准包括骨骼系统、眼睛、心血管系统的其他受累表现,以及肺脏、皮肤表现等),Ghent标准要求诊断MFS必须具备两个不同系统的主要标准和第三个系统的次要标准,或在存在FBN1基因突变或一级亲属阳性家族史的前提下,具备一个系统的主要标准和第二个系统的次要标准。它有效避免了Berlin标准中的过度诊断问题。然而,由于MFS患者的诸多病变特点具有年龄依赖性,导致诊断敏感性较低,尤其不利于具有MFS阳性家族史患儿的诊断。
鉴于此,专家们对Ghent标准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并于2010年再次发布了“修订版Ghent标准”。它与1996年的版本相比,主要有以下区别:1、更加重视主动脉根部瘤/夹层和晶状体脱位这两大表现,同时存在即可临床确诊,主动脉、眼睛的其他病变,以及骨骼、肺、皮肤、硬脊膜等其他系统的病变则按照一个评分系统进行评分(总分20分,达到7分即认为有诊断意义),当存在主动脉根部病变而不合并晶状体脱位时,则需参考该评分来判断MFS诊断是否成立;2、为分子诊断(基因突变的检测)赋予了非常重要的意义,尽管鉴于经济负担等原因仍未列为必需检测;3、降低了部分特异性不强的指标的权重,如硬脊膜膨出由1996年的主要标准降为了系统评分的因素之一,避免了过度诊断;4、新标准为符合MFS诊断标准但还具有其他重要的不符合MFS临床表现的患者提供了鉴别诊断的思路。
2010年的修订版Ghent标准较前两个版本更加科学,其中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加大了对分子诊断(致病性基因突变筛查)的重视程度,一旦发现致病性的基因突变,就为确诊MFS提供了极为有力的证据,并且有助于在家族其他成员发病前进行相应基因的筛查,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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