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如实地将患病的经过告诉皮肤科医生,才能及时诊治,切忌自已乱编造病史。
(2)治疗期内应禁止性生活,避免传染对方。一旦确诊,与其有性接触者也应同时检查。
(3)遵医生指导用药,切忌乱投医、乱用药。注射青霉素前须做皮肤试验,了解有无过敏反应。因注射之后,会杀灭大量梅毒螺旋体,病人吸收大量异性蛋白及内毒素,一部分早期梅毒患者,在24小时内出现高烧、头痛,甚至黄疸等全身反应,此称为吉赫氏反应。晚期梅毒此反应少,一旦发生,后果严重。所以决不要自行注射青霉素。
(4)坚持正规治疗。因梅毒病程进展缓慢,无明显自觉症状,常误认为痊愈而中断治疗。然而,此时是疾病处于潜伏,不但会很快复发,还可能继续传染他人。
(5)定期就诊检查。通常经治疗后,症状很快消失,疗后6个月滴度至少应降低4倍。病期长者下降会慢一些。否则建议查HIV和脑脊液。如果结果无异常,建议给予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每周一次,连续3周。直到血清反应转阴性才称治愈(晚期梅毒较难转为阴性)。应继续观察3年。第1年,每3个月检查一次;第2年,每半年检查一次;第3年,最后检查一次。必要时每年检查一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