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方法的建议
1、Ⅰ类推荐:小脑出血>3mL者,如神经功能继续恶化或脑干受压和(或)脑室梗阻引起的脑积水,应尽快手术治疗(Ⅰ类推荐,证据水平B)。
2、Ⅱ类推荐:①发病后72h内,经立体定向向血肿腔内注射尿激酶能明显减小血肿体积和降低病死率,但是容易引发再出血,预后没有改善,因此还无法确定该疗法的有效性(Ⅱb 类推荐,证据水平B);②理论上,用各种机械装置和(或)内镜进行的微创血凝块抽吸是可行的,但其有效性仍有待临床试验的进一步检验(Ⅱb类推荐,证据水平B);③距离脑表面1cm内的脑叶出血,可以考虑用常规开颅术清除幕上血肿(Ⅱb类推荐,证据水平B)。
3、Ⅲ类推荐:不建议在发病后96h内用常规开颅术清除幕上ICH(Ⅲ类推荐,证据水平A),距离脑表面1cm内的脑叶出血例外。
手术时机的建议
1、Ⅱ类推荐:目前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超早期开颅术能改善预后或降低病死率。有较多的证据支持12h内微创手术清除ICH,但是在这个时间窗内接受治疗的患者数目太少(Ⅱb类推荐,证据水平B)。超早期开颅术可能增加再出血的风险(Ⅱb 类推荐,证据水平B)。
2、Ⅲ类推荐:可以相当肯定的说,用开颅术延期清除血肿的作用非常有限。对于昏迷的深部出血患者,开颅清除血肿的实际疗效更差,所以不建议采用(Ⅲ类推荐,证据水平A)。
减压性开颅术的建议 Ⅱ类推荐:由于临床实验数据太少,目前还不能确定减压性开颅术是否可以改善ICH 的预后(Ⅱb 类推荐,证据水平C)。
停止治疗的建议
1、Ⅱ类推荐:建议,除非患者发病前有“不接受急救”(DNR)声明,在ICH发病24h内,要认真考虑全面、积极的治疗(Ⅱb类推荐,证据水平B)。而且,在任何情况下,医生和护士都要记住,“DNR”仅适用于心肺功能停止的情况,除此之外,应使用所有合理的内外科措施治疗患者。
预防复发性脑出血的建议
2、Ⅰ类推荐:①门诊治疗高血压病是减少ICH 风险最重要的措施:对于复发性ICH也是如此(Ⅰ类推荐,证据水平A);②吸烟、酗酒和滥用可卡因是ICH的危险因素:为预防ICH复发,建议停止这些行为(Ⅰ类推荐,证据水平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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