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颈癌的手术治疗源于欧洲。19世纪末,Wertheim及Meigs开拓性的工作确立了宫颈癌的“Wertheim- Meigs”
手术,即根治性子宫切除+盆腔淋巴清扫术,被奉为经典,沿用至今。经过不断发展和改进,根治性子宫切除+盆腔淋巴清扫术成为早期宫颈癌患者首选的治疗方法,在宫颈癌的治疗中具有重要的地位。1974年,Piver等[1]将宫颈癌手术分为5类,其中Piver
Ⅲ类子宫切除术,又称根治性子宫切除术,是治疗宫颈浸润癌的标准术式,该手术必须打开膀胱侧窝及直肠侧窝,根据病灶的范围切断主韧带、宫骶韧带3
cm以上,阴道壁至少3 cm以上;Piver Ⅱ类子宫切除术,又称改良的根治性子宫切除术,手术需分离输尿管隧道,并切除主韧带、宫骶韧带和阴道各2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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