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球约有2亿人患有哮喘。在我国,33%的哮喘患者过去一年中因哮喘而需要住院或急诊治疗,58%的患者因哮喘而误工,79%的哮喘患者无法进行正常的运动和休闲活动,63%的患者不得不因哮喘而改变自己原来的生活方式,68%的哮喘患者因哮喘夜间睡眠受到影响,74%的患者因哮喘无法进行正常的体力活动。与此同时,在我国的大城市只有不到10%的哮喘患者接受了哮喘的规范化治疗所推荐的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治疗,这个比例相比西方发达国家尚有很大差距。
目前中国哮喘患者的治疗现状不理想,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治疗上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很多患者只对哮喘的症状进行治疗,而不是针对其根本病因;患者对吸入性激素怀着莫须有的恐惧心理,擅自停药,不顺从医师的治疗方案,相信所谓的“秘方、偏方”等。因此,规范化治疗的宣传普及工作亟待加强。我国有句传言“呼吸科大夫不治喘”,那是以前的老黄历了,现在呼吸专科医师专门治喘,而且治疗效果非常好。常见的有“四大误区”影响对哮喘的治疗。
误区一:哮喘是治不好的。由于哮喘发病原因和发病机制复杂,目前从根本上或者说是一劳永逸的根治还是很困难的。毕竟,哮喘是一种慢性病,想通过一时的治疗达到永不复发是不现实的。但是,患者和家属大可不必因此产生消极情绪,失去治愈信心,甚至产生绝望思想或只求治喘而不求治愈。实际上,随着近年来医学研究的进步,哮喘从症状上来讲是可以治愈的。现在国际公认的治疗目标是达到:没有(或最少)慢性症状,包括夜间症状;没有(或最少)哮喘急性加重;无急诊就医;尽少使用(或不使用)β2受体激动剂;无体力活动和运动受限;肺功能基本正常。通过正确有效的治疗可以使患者的症状完全消失,像健康人一样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误区二:哮喘没有症状时不用治疗,什么时候喘了再治。哮喘有不同的类型,其治疗上也应采取个体化方案。间歇发作性哮喘患者(如典型的过敏性哮喘),发作时间短,可在哮喘发作时治疗;常年、频繁发作哮喘的患者,必须坚持长期、规律地治疗才行,此类患者如果不注意稳定期的治疗,很容易导致哮喘症状反复发作,影响生活质量,久之就会发生支气管不可逆的变形损害,成为慢性阻塞性肺病。无论是医生还是患者,都应走出只治哮喘发作期,忽视缓解期,只治标不治本的误区。
误区三:认为激素副作用大,不愿接受吸入激素治疗。哮喘的本质是气道炎症,糖皮质激素是治疗气道炎症最有效的药物。但是口服、静脉注射等,都是全身用药,虽然可当时取得效果,但是长期应用会对身体产生许多副作用。门诊上此类病人很多,他们或是听信了广告宣传,或是一味追求立竿见影的效果,长期误用口服激素治疗,导致肥胖、高血压、糖尿病和骨质疏松等副作用,并且当哮喘再次发作时病情很难控制。实际上,一些广告宣传的各种所谓“治喘药”主要成分就是激素和短效的β激动剂。
正确的哮喘治疗应是首选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根据病情程度加用吸入长效β激动剂,仅仅在有急性症状时吸入短效的β激动剂。吸入激素仅在气道局部起作用,基本不吸收到血液,并且应用的剂量很小,一般每天不到1毫克(而强的松每一片是5毫克),所以,即使是终生规范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哮喘也不会发生明显的副作用。通过规范治疗,患者完全可以达到没有哮喘症状、没有急性发作、没有夜间憋醒、不需看急诊,没有运动限制、没有治疗所产生副反应的效果。但在我国,由于人们对激素的恐惧心理,哮喘控制首选吸入性激素的不足10%,而过多地依赖急性缓解药物,甚至误信广告长期误服激素。
误区四:哮喘症状得到控制后,就不用继续治了。长期以来部分患者、家属甚至临床医生,只注意对发作期的治疗,哮喘症状一旦缓解,就误判为治愈而停止治疗,结果造成了哮喘反复发作,久治不愈,严重者发展成为肺气肿、肺心病而失去劳动能力。哮喘加重是发作性的,但气道炎症是长期存在的。通过规范吸入糖皮质激素或联合吸入长效β受体激动剂能良好的抑制气道炎症,比单纯治疗急性支气管收缩更能有效地控制哮喘。一旦哮喘被控制,应至少维持吸入治疗3个月,然后请医生根据情况制定下一步治疗方案。
对哮喘病情及严重程度的正确评价是哮喘治疗中非常关键的一环,肺功能检查是诊断哮喘、评价哮喘严重程度和治疗效果的重要手段之一。现在呼吸专科医师有比较规范的哮喘控制测试方法,并用来指导患者的治疗。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许多健康查体机构都没有将肺功能检查列为常规检查项目,这也使得人们不能及早发现发病率很高的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造成此类疾病的大量漏诊、误诊和延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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