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有效的抗结核药物应用以来,结核病人休息与住院已不占重要地位了。在判断病人是否可以恢复工作时,下列情况可供参考。
1、较重的活动性肺结核,一般经过3~6个月积极治疗后,当症状消失、痰菌阴转、空洞关闭、病灶吸收好转时,可以恢复工作。在恢复工作之前先要有一段适应时期,适应时期内可做轻工作或半日工作3-6个月;如病情继续好转,乏力、疲劳感消失,可以全日工作。
2、痰菌持续阳性、病情无改善时不能恢复工作。
3、痰菌虽然阴转,但肺部病灶无明显进步甚至扩大者亦不宜复工。
4、肺结核伴有骨结核患者的复工要待骨病灶完全愈合,否则易发生病理性骨折。
5、对于轻症肺结核病人,可边服药、边治疗,不需要休息,但需注意避免劳累,增加营养。重体力劳动可减轻工作或不作夜班工作。
6、教师、售货员、保育员的复工要从严掌握,或调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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