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慢性肾病引起的肾功能减退是一个逐渐的过程,由此引起的体内尿毒症毒素蓄积也进行性加重。尿毒症毒素对机体各器官、系统均产生进行性损害作用,引起各种尿毒症症状。
在早期,当肾功能损害程度较轻、体内毒素蓄积不太严重,尚不需要进行肾脏移植或透析治疗时,可以在饮食控制的基础上,适当通过药物治疗,增加毒素从肾外其他途径(主要从胃肠道)排出体外,相关药物包括“包醛氧淀粉、肾衰宁、尿毒清”等,广义的讲,这也是部分替代肾脏排泄功能的一种治疗。值得一提的是,服用上述药物时不可盲目加大用药剂量,因为上述药物一定程度上都是利用通便作用增加毒素的排泄,大剂量用药可造成重度腹泻,将大量水分及电解质排出体外,继发引起脱水、电解质紊乱等一系列副作用,反而进一步加重对肾功能的损害,造成病情恶化。
当肾小球滤过率估测值即eGFR小于15 ml/min/1.73m2时,可以酌情开始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肾脏移植等各种常规肾脏替代治疗。其中肾脏移植疗法是将一个“正常”的肾脏移植到患者体内,因而其“肾脏替代”治疗作用是最全面、最有效的。但肾脏移植对患者的要求较高,术前必须权衡利弊,严格掌握指征:首先患者体内某些特殊抗体水平必须非常低,否则术后容易发生排异反应;其次术后患者需要长期服用抗排异药物,但抗排异治疗由于抑制了免疫系统,造成患者的抵抗力低下,容易诱发感染,激素还可引起血糖异常并损伤胃粘膜,诱发胃出血,故对于某些患者如有活动性肝炎、结核、胃溃疡、严重糖尿病、高龄患者等,移植疗法并不适合。而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肾脏替代治疗,适用于绝大多数尿毒症患者。但在某些经济不发达的偏远地区,在尚未开展血透透析或腹膜透析疗法的基层医院。口服胃肠道透析液、中药灌肠等疗法因其费用低廉、技术简单、操作方便,也可作为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替代治疗方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