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三分治疗、七分护理,家属护理照顾以及积极参加心理和精神康复,是患者长期保持稳定不容易复发,进而恢复并回归社会的最关键因素之一。
精神分裂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重性精神疾病,也是高复发率疾病。精神分裂症治疗是长期长程治疗,患者家属需要了解相关疾病知识,支持患者治疗,帮助患者选择正确的治疗途径。患者和家属也必须要掌握疾病的基本自我管理技能,防止病情反复发作,维持病情的长期稳定。只有患者、家属与医务工作者建立良好的治疗联盟,共同应对疾病才能更加有效的控制病情,提高患者和家属的生活质量。现我们从三个方面来指导患者家属的配合工作实施方法。
第一、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监护人的责任。
在精神分裂症发病时,患者的社会能力明显受损,缺乏法律能力。这些患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应受到监护人的保护,由监护人代理患者处理法律上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精神病人监护人依次由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患者家属承担。监护人职责是代理患者处理法律方面的事物;保管患者的财产,保护患者的人身安全。在患者因病触犯刑法而免除责任时,监护人有责任送患者监护治疗。当患者侵犯了他人利益,或患者的利益受到别人的侵害,引起民事诉讼时,监护人有责任代理患者出庭应诉,并根据法院判决,代表患者支付和接受赔偿。
发病期精神分裂症患者是一类有肇事倾向的高危人群,对有肇事倾向患者,最安全的方法是把他送到医院去,这样既可以有效治疗患者,保护他们的安全,又可能避免无辜的伤害行为发生。
并不是所有精神分裂症患者犯法都不负法律责任,只有被鉴定为无刑事能力的患者才可能不负刑事责任,有部分刑事责任人都不能免于法律处罚,有些精神分裂症患者处于恢复期,这时的犯罪行为,应与普通人一样承担完全刑事责任。那种以为只要是患过精神分裂症就可以不负法律责任的认识是错误的,产生这种错误的原因有两个方面:其一,有人认为精神分裂症是治不好的病,患者反正不正常,这种错误认识带有不承认事实的歧视,其实,只要治疗得当,绝大多数精神分裂症患者是可以治愈或基本缓解;其二,有人认为得过精神分裂症就可以无条件的免除法律责任,但法律上没有这样的规定,如果说话人是违法者的朋友,就难免有为违法者开脱之嫌。
第二、患者在精神分裂症各个病程状态下家属须知。
1、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发病期,首先患者家属务必要尽快陪同患者到医院就诊,千万不可延误了病情。
就诊时也应该积极配合医生,向医生描述有时间顺序的患者的症状。由于药物治疗可以缓解绝大部分症状,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应作为首选的治疗措施。药物治疗应作为其长期治疗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患者治疗时需足量、足疗程。在发病期,不免会有很多患者拒绝服药。如果是由于药物引起的副反应导致停药,家属务必及时向诊疗医生进行反馈,方便调整药物的使用方法或剂量;如果是由于患者坚信自己没有患精神类疾病,则可以使用无色无味的抗精神病药物,混于食物使患者按时服药,稳定病情。
2、精神分裂症患者在缓解期很可能成为表面相对平静,但内心与环境格格不入的状态。
这是由于他们经历过发病期剧烈的疾病过程,并残留着发病过程遗留下来的各种精神障碍。这类患者的许多观念、行为和态度是普通人不能认同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无法了解他们。当我们懂得在患者那些不能被人认同的东西背后,是精神分裂症的障碍在作怪。如根据对患者的病情做进一步分析,就可能找到患者的表现是受哪些精神障碍的支配。如此就容易理解患者。只有理解才能真正的关心。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是把握一个关心的度,既不要对患者过分关爱也不要对患者漠不关心。对患者的行为不要盲目的伤心与生气,将精力用在对患者的护理与治疗方面。切实的与医务工作者一起为患者创造一个有利于他们康复的环境,让他们在一个有相对压力的气氛中一步步走向健康。
3、几种常见的患者病态应对方法:
(1)患者异常兴奋:患者的精神症状有可能表现为严重的思维紊乱、言语杂乱、行为缺乏目的性,可能出现自伤或伤人毁物。由于患者的兴奋躁动是持续性的,家属需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一般比较容易防范。家属要保管好家里的刀、剪、火、煤气等危险物品,但最根本的办法,是使用药物来控制患者的兴奋。如果在家里护理患者确有困难,则可以强制患者入院治疗。
(2)患者被害妄想:这是精神分裂症常见的症状之一,多数患者选择逃避的态度,少数患者会对他的“假想敌”主动攻击。对此,最重要的是搞清楚患者的妄想对象,如果妄想对象是某个家属,则应尽量让这位家属远离患者,至少不要让他与病人单独在一起。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3)患者抑郁情绪:精神分裂症患者在疾病发展的不同时期,可能会出现情绪低落,甚至悲观厌世。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有相当一部分自杀成功的病人,是在疾病的恢复期实施自杀行为的。病人在精神病症状消除以后,因自己的病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不能正确对待升学、就业、婚姻等现实问题,感到走投无路,因此选择了轻生。对此,家属一定要防患于未然,要尽早发现病人的心理困扰,及时疏导。
(4)患者焦虑情绪:抗精神病药的副作用之一是可能会引起患者莫名的焦躁不安、手足无措并伴有心慌、出汗、恐惧等。这些表现多是发作性的,多数发生在下午到傍晚时分,也有的患者在打长效针剂之后的2——3天内出现上述表现。这种时间规律性,有助于家属判断患者的焦虑情绪是否由于药物所致即药源性焦虑。患者在急于摆脱这种强烈的痛苦下,会出现冲动伤人或自伤,这些行为只是为了发泄和解脱,并不以死为最终目的。
4、精神分裂症患者应学会与某些精神症状和平共处。
精神分裂症症状一般分为阳性症状和阴性症状两大类。在这里,我们讨论患者需要和平共处的是某些阳性症状,或带有阳性症状特点的问题。在精神分裂症发病期治疗后,大部分阳性症状可能被控制,但这种控制也许不完全,患者可能会残存着部分症状如:幻觉,还对有人迫害自己感到将信将疑,但不再坚信。前一种情况叫做残存的症状(幻觉),后一种情况叫做带有妄想性质的障碍(还不够妄想,妄想应坚信不疑)。明显的妄想消除了,但还留一尾巴;大量的幻觉控制了,但没有完全消除,让患者和家属、医务工作者均感到遗憾。在这种情况下,有些患者采取了与症状和平共处的态度。经过长期患病,患者了解了:幻听是一种异己的东西。患者虽然对少量出现的幻听感到厌烦,但并不受幻听的支配,仍然坚持工作和学习。当幻听出现频率增多时,他们还主动看医生。关于带有妄想性质的敏感多疑,可能影响患者与别人的关系,这种问题,不利于患者和平共处地存在于生活之中,至少不利于与被怀疑的人和平共处。能与精神症状和平共处的,只应该是部分残余的阳性症状,主要是言语性幻听,前面曾提到,患者知道幻听的内容是虚幻的、非真实的。与阳性症状和平共处,是发病期治疗不理想的补救措施,是不得已而为之,是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次选办法,是对不成功的补救。对这种处于和平共处情况中的患者,应高度警惕患者病情复发。阴性症状没有和平共处的条件。
第三、帮助精神分裂症患者恢复人际交往。
由于患者在精神分裂症发病期的体验脱离了现实,普通人没有经历过这种体验,也就无法接受在这种体验中产生的思维,对患者的言行也就无法理解。无法理解并不意味着无法了解,我们需要了解患者症状的意义,了解患者病情的表现和转归。与发病期不同的是,恢复期的患者能自由的表达自己的感受。我们可以体会患者在病程中的感受,从中找到防止疾病复发的途径,也能分析患者目前存在的问题。由于有发病期的经历,许多患者会选择退缩。退缩可能减少外界的刺激,似乎可以保护患者。其实不然,外界刺激是生活所必需的精神需求。退缩有可能会损害患者的社会功能。只有与人交往,在交往中学会表达自己的想法,学会接受别人想法和意见,从中学习原来未知的东西。在接受别人想法和观点时,放弃或改变自己错误的想法和观点,才可能使自己进步。精神分裂症发病期的病理性猜疑,就是患者在一个内心封闭的世界中发展起来的。开始是对一个人、一件事的怀疑,这时候,如果能够与人们交流,或许能反省自己的认识。由于没有交流,没有接受别人正确意见的机会,开始的怀疑逐渐扩大、泛化,直到对周围人都怀疑,这时,已失去了与人交流的机会。交流或许不能完全消除疾病的产生,但至少可能在疾病初期,明显减轻病症的发展,为及时治疗提供机会。除了预防疾病复发,学会交流能迅速提高患者的社会功能。
精神分裂症对患者人际交往能力损坏的广泛性,远远超过了对工作、生活能力的损坏。许多恢复期患者可以基本正常的工作、生活,却不能与人正常交往。精神分裂症恢复期出现的心理障碍,如在自杀问题中谈到的心理问题,也严重的损坏了患者的人际交往能力。矫正这些问题是提高人际交往能力的基础。人类社会的人际交往能力,就是建立在大家共同遵守的道德基础之上的。精神分裂症不是道德问题的疾病,在病情得到控制后,患者的道德水准一般不会下降。问题是,患者患病后的人格改变和心理障碍妨碍了他们的社交能力。消除这些障碍,才可能恢复患者的人际交往能力。对此,患者家属和医务工作者的任务是,为患者营造一个宽松而又有一定压力的环境。在从事这项工作时,我们首先应该反省我们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如果,我们自己都没有承担责任、宽容、乐于助人和与人分享的品质,我们怎么能够希望患者做到这些。恢复患者人际交往能力的工作,没有固定模式。要针对具体的问题选择方法。开展这项工作需要一定的环境,人际交往能力是在一定环境中表现出来的。这种环境应该是人的环境,家属作为患者的环境之一,应该在人际交往行为中做出表率,引导患者走入正常的人际交往中。
第四、如何与患病后人格改变了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相处?
精神分裂症患病后人格改变了的患者,有适应社会的困难,认识他们人格上的缺陷,分析这些缺陷,努力消除这些缺陷,是一项长期工作的内容。
1、对有退缩和依赖特征的患者,应鼓励其独立地做出决定,即及时肯定患者生活、工作中的每一个成绩,树立他的自信心;对患者有可能做到的事情,一定要放手让他自己去做。社会能力是在工作中锻炼出来的,家长千万不要成为患者依赖的对象。患者实在无能为力的事,家长可以帮助。患者可以或通过努力可能做到的事,都应该鼓励他去做,只有这样才能改变患者退缩依赖的特征。使之适应社会。
2、对情绪不稳定的患者,应认真分析他的心理活动。他们总是发脾气,一点小事就大发雷霆,并且往往不能意识到是自己容易不满。与这种患者相处,不要与之针锋相对地争执,在患者发过脾气以后,再和他讨论发脾气的问题,特别是分析他内心不满的情绪。不满是一种动力,应该把这种动力引导到合理的方向。
患者的害羞和回避是一种自卑心理的表现,可严重影响患者的社会活动,从而削弱了患者的社会功能。鼓励患者从事他特长的事情,参加社会活动是解决问题的不可缺少的途径。这样将有助于提高患者的自尊心,克服自卑情绪。如果患者同意,还可进行认知心理治疗,这种治疗对消除这类障碍有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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