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保健
1、健康教育及指导
遵循普遍性指导和个性化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对计划妊娠的夫妇进行孕前健康教育及指导,主要内容包括:
(1)有准备、有计划的妊娠,避免高龄妊娠。
(2)合理营养,控制体质量(体重)增加。
(3)补充叶酸0.4~0.8mg/d,或经循证医学验证的含叶酸的复合维生素。既往发生过神经管缺陷(NTD)的孕妇,则需每天补充叶酸4mg。
(4)有遗传病、慢性疾病和传染病而准备妊娠的妇女,应予以评估并指导。
(5)合理用药,避免使用可能影响胎儿正常发育的药物。
(6)避免接触生活及职业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如放射线、高温、铅、汞、苯、砷、农药等),避免密切接触宠物。
(7)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如吸烟、酗酒、吸毒等)及生活方式;避免高强度的工作、高噪音环境和家庭暴力。
(8)保持心理健康,解除精神压力,预防孕期及产后心理问题的发生。
(9)合理选择运动方式。
2、常规保健
评估孕前高危因素:
(1)询问准备妊娠夫妇的健康状况。
(2)评估既往慢性疾病史,家庭和遗传病史,不宜妊娠者及时告之。
(3)详细了解不良孕产史。
(4)生活方式、饮食营养、职业状况及工作环境、运动(劳动)情况、家庭暴力、人际关系等。
身体检查:
(1)包括测量血压、体质量,计算体质指数(BMI),BMI=体质量(kg)/身高(m)2。
(2)常规妇科检查。
3、辅助检查
必查项目:包括以下项目:(1)血常规;(2)尿常规;(3)血型(ABO和Rh);(4)肝功能;(5)肾功能;(6)空腹血糖;(7)HBsAg;(8)梅素螺旋体;(9)HIV筛查;(10)宫颈细胞学检查(1年内未查者)。
备查项目:包括以下项目:(1)弓形虫、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和单纯疱疹病毒(TORCH)筛查。(2)宫颈阴道分泌物检查(阴道分泌物常规、淋球菌、沙眼衣原体)。(3)甲状腺功能检测。(4)地中海贫血筛查(广东、广西、海南、湖南、湖北、四川、重庆等地)。(5)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针对高危妇女)。(6)血脂检查。(7)妇科超声检查。(8)心电图检查。(9)胸部X线检查。
孕期保健
孕期保健的主要特点是要求在特定的时间,系统提供有证可循的产前检查项目。产前检查的时间安排要根据产前检查的目的来决定。
产前检查的次数及孕周
合理的产前检查次数及孕周不仅能保证孕期保健的质量,也能节省医疗卫生资源。针对发展中国家无合并症的孕妇,WHO(2006年)建议至少需要4次产前检查,孕周分别为妊娠<16周,24-28周、30-32周和36-38周。根据目前我国孕期保健的现状和产前检查项目的需要,本指南推荐的产前检查孕周分别是:妊娠6-13周+6,14-19周+6,20-24周,24-28周,30-32周,33-36周,37-41周。有高危因素者,酌情增加次数。
产前检查的内容
首次产前检查(妊娠6-13周+6)
1、健康教育及指导:
(1)流产的认识和预防。
(2)营养和生活方式的指导(卫生、性生活、运动锻炼、旅行、工作)。
(3)继续补充叶酸0.4-0.8mg/d至孕3个月,有条件者可继续服用含叶酸的复合维生素。
(4)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如放射线、高温、铅、汞、苯、砷、农药等),避免密切接触宠物。
(5)慎用药物,避免使用可能影响胎儿正常发育的药物。
(6)必要时,孕期可接种破伤风或流感疫苗。
(7)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如吸烟、酗酒、吸毒等)及生活方式;避免高强度的工作,高噪音环境和家庭暴力。
(8)保持心理健康,解除精神压力,预防孕期产后心理问题的发生。
2、常规保健:
(1)建立孕期保健手册。
(2)仔细询问月经情况,确定孕周,推算预产期。
(3)评估孕期高危因素。孕产史,特别是不良孕产史如流产、早产、死胎、死产史,生殖道手术史,有无胎儿的畸形或幼儿智力低下,孕前准备情况,本人及配偶家族史和遗传病史。注意有无妊娠合并症,如:慢性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肾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血液病、神经和精神疾病等,及时请相关学科会诊,不宜继续妊娠者应告知并及时终止妊娠;高危妊娠继续妊娠者,评估是否转诊。本次妊娠有无阴道出血,有无可能致畸因素。
(4)身体检查。包括测量血压、体质量,计算BMI;常规妇科检查(孕前3个月未做者;胎心率测定(采用多普勒听诊,妊娠12周左右)。
3、必查项目:(1)血常规;(2)尿常规;(3)血型(ABO和Rh);(4)肝功能;(5)肾功能;(6)空腹血糖;(7)HbsAg;(8)梅毒螺旋体;(9)HIV筛查。(注:孕前6个月已查的项目,可以不重复检查)
4、备查项目:(1)丙型肝炎病毒(HCV)筛查。(2)抗D滴度检查(Rh阴性者)。(3)75gOGTT(高危孕妇或有症状者)。(4)地中海贫血筛查(广东、广西、海南、湖南、湖北、四川、重庆等地)。(5)甲状腺功能检测。(6)血清铁蛋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