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的放射治疗(简称放疗)是利用高能射线来杀灭癌细胞,属于一种局部治疗,仅杀灭照射区域内的肿瘤细胞。肺癌放疗常使用体外照射(离身体一定距离的治疗机发出射线进入体内治疗)。还可用近距离治疗:放射源直接置入或经气管、支气管置入肿瘤区进行治疗。
什么情况下需要放疗?
1、有手术禁忌症或拒绝手术的早期肺癌病人,可以做根治性放疗。研究表明,早期肺癌三维适形调强放疗的效果与根治手术的长期生存率相当。
2、III期非小细胞肺癌是主要的放疗适应症。估计手术切除有困难,特别是CT显示累及大血管等重要组织器官时,可术前放疗;手术后有残留或区域淋巴结有转移时,应做标记,术后放疗。
3、 病灶广泛、症状严重的晚期肺癌,如合并脑转移、骨转移、上腔静脉压迫症等,可做姑息性放疗,改善症状、提高生活质量。
4、小细胞肺癌在化疗基础上对原发灶和淋巴引流区的放疗可增加局部控制率,延长缓解期。对脑预防性照射可降低脑转移率。
放疗应注意哪些方面?
1、避免抽烟,因为吸烟会加重呼吸道的放疗副作用;
2、避免受凉感染,因为肺部感染会加重肺部的放射性肺炎;
3、一定要坚持做完整个疗程(放疗剂量要足够),避免半途而废;
4、 一旦出现了放射性肺炎,特别是门诊放疗的病人一定要尽早看医生给予处理;
5、放疗过程中每周一定要检查血常规,观察白细胞的变化并及时处理;
6、治疗期间注意加强营养,保证睡眠;
7、有条件时可在放疗期间给予免疫增强剂来调节患者的免疫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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