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病毒治疗是慢性乙肝最为关键的治疗,这一概念已经被广大病友所接受。但是也经常有病友来咨询:我用抗病毒治疗已经很长时间了,现在效果也不错,病情一直稳定,那是不是能停药了?乙肝的抗病毒方案主要包括以干扰素为基础的治疗,和以核苷类似物为基础的治疗,我们不妨从这两类治疗入手,来看乙肝抗病毒的停药标准。
1、干扰素抗病毒的停药标准
普通干扰素,每周3次或隔日1次,皮下注射,一般疗程为6个月,如果有应答,为提高疗效亦可延长疗程至1年或更长。可根据患者的应答和耐受情况适当调整剂量及疗程。如治疗6个月仍无应答,则停药,可改用或联合其他抗病毒药物。聚乙二醇干扰素(佩乐能或派罗欣)每周1次,疗程1年。
至于满1年疗程是否要停药,这要根据HBsAg、HBeAg、HBV DNA等病毒复制指标的动态变化情况,判断继续用药是可能获得进一步疗效,如果预计延长疗程可获得更好疗效,则要适当延长疗程。
2、核苷类似物抗病毒的停药标准
e抗原阳性的慢性乙肝患者,在达到DNA转阴、ALT复常、e抗原发生血清学转换后,要再治疗至少1年,就是所谓的巩固治疗,期间至少要有两次监测,每次间隔半年,如果一直保持疗效,也就是巩固治疗至少一年后可以停药。同时强调总的用药疗程至少超过两年,可能有些患者治疗半年的时候DNA就阴转了,同时也发生了e抗原血清学转换,这种患者可能要巩固治疗一年半,因为总的疗程没到两年。有了这两条标准来限定,很多患者既能取得很好的疗效达到停药,而且会大大降低停药后的复发。
对于e抗原阴性的慢乙肝患者,原则上 DNA阴转、ALT正常后,至少再继续治疗一年半(经过至少3次复查,每次间隔6个月)仍保持不变、且总疗程至少已达到2年半者,可考虑停药。但由于停药后复发率较高,建议延长疗程。
对肝硬化患者,抗病毒治疗目标是延缓或降少肝功能失代偿和肝癌的发生。因需要较长期治疗,其停药标准尚不明确
3、过早停药的危害
乙肝治疗是持久战,抗病毒治疗的疗程应在1年以上,治疗期间千万不要随便停药。抗病毒治疗期间要切记每3个月复查肝功能、HBV DNA、B超等指标。目前的口服抗病毒治疗虽然不能杀灭乙肝病毒,但可以抑制病毒的复制,保持病情长期稳定,延缓或阻止病情进展,是患者能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过早停药,乙肝病毒有可能再次大量复制,使肝脏受到更严重的损伤,导致肝功能失代偿、肝纤维化、肝硬化甚至是肝癌的发生。
4、达到停药标准一定要停药吗?
有些病友会问到,我抗病毒疗程已经达到上面的标准了,是否就一定要停药了呢?应该指出,达到停药标准,并非一定要停药。
比如对于干扰素治疗的患者,有研究表明延长治疗可以进一步提高疗效,所以满1年疗程后,医生还要根据HBsAg、HBeAg、HBV DNA等病毒复制指标的动态变化情况,判断继续用药是可能获得进一步疗效,如果预计延长疗程可获得更好疗效,则要适当延长疗程。
对于核苷类似物治疗的患者,如果治疗前是“大三阳”,也就是e抗原阳性,如果不达到停药标准就停药,70%-80%的患者会复发;如果达到了停药标准再停药,复发率大约20%-30%,也就是说即使达到了停药标准,停药后还是有一定比例的复发的。如果治疗前是“小三阳”,则达到了停药标准后,也会有50%-60%的复发。因此,对于核苷类似物治疗的患者,即使达到了停药标准,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也建议延长疗程。如果选择停药,则停药后要密切随访,通常在停药后一年要要每1-2个月复查,一旦病情复发要恢复抗病毒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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