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上肺结核外科治疗的目的是促进稳定的愈合,或者切除不可逆性损害的感染病灶(即久治未愈的空洞或厚壁脓腔)。手术指证经历了一个有趣的循环。在没有有效的化疗之前,绝对不能切开感染的组织,所以切除的适应症极为严格,手术切除极少。在第二阶段,人们认为在化疗的保护下,切开感染但仍有活力的组织是安全的,手术比较局限,形式多样。外科治疗逐渐普及。现阶段,长期随访结果表明对于切除的病变,化疗与手术切除效果一样或者更好。因此外科手术适应症已经很少,除非一些特殊情况,如病灶性质不明或者有需要外科治疗的并发症。
外科通常限于处理分支杆菌感染的并发症,包括大咯血(24小时失血超过6毫升);支气管胸膜瘘;疑诊癌症;肺不张以及更常见的化疗耐药或久治不愈的感染。空洞本身并不属于外科适应症,除非伴有上述合并症之一。
外科手术的相对适应症有:
1、严重损害的支气管远端毁损肺或肺叶,以及反复出现结合或化脓性感染。
2、患有大小超过2-3cm的开放性净化空洞的年亲人
3、已证实非典型多种耐药性空洞,经肺叶切除可彻底将病变切除者
4、尽管没有肉眼空洞但已知的肺段或肺叶感染,反复痰菌阳性者
5、无症状的周围性结节,通常为结核瘤。文献记载,结核瘢痕基础上激发癌变的几率约10-20%左右,而且随着时间延长癌变几率有增大趋势,所以对于孤立性结核结节也主张手术切除
6、结核性脓胸有明确的手术适应症:无交通性支气管胸膜瘘的脓胸,行胸膜剥脱后下面健康或病变较轻的肺组织通常可以复张者;有明显的支气管胸膜瘘和毁损肺及继发性感染,如果对侧肺功能允许的话,经过一段时间的支持治疗,可行胸膜全肺切除或胸膜肺叶切除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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