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在宫内的发育是连续的过程,不同孕期超声检查能发现不同类型的胎儿异常,但不能发现所有胎儿结构畸形。而一些胎儿畸形表现仅能在特定孕周内检出。与染色体异常相关的一些超声软性标志,如脉络丛囊肿、肾盂扩张等可随妊娠进展而消失。因此,产前胎儿超声检查的时期非常重要,一旦错过最佳时期,必然导致检查结果的不确定性。选择适宜的超声检查时机、次数、内容及方法至关重要。根据产前超声检查规范,整个孕期进行4~6次超声检查为宜(有特殊情况除外),其相应的时间段分别是:
早期妊娠常规超声检查:在停经6~8周左右进行。此期主要确定是否为宫内妊娠,妊娠囊位置及数目,评估孕周、是否有心搏,诊断多胎妊娠、排除妊娠有关异常(异位妊娠、葡萄胎、胚胎停育)及其他妇科疾患(盆腔肿块、子宫畸形)等。对多胎妊娠而言,早孕期还是判断其绒毛膜性和羊膜性的关键时期。
孕11~14周:胎儿的主要器官在12孕周时已经基本形成,此时超声可显示胎儿部分主要系统器官结构,重点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NT)、鼻骨等。同时进一步确定胎儿的数目、双胎妊娠的绒毛膜性。确定孕周、为做唐氏筛查等早期诊断染色体疾病的孕妇推荐好时间。
中孕期(18~24孕周):此期胎儿各器官基本发育成熟,羊水量适中,超声图像清晰,是胎儿畸形筛查的最佳时间。我们认为以22~24孕周最佳。
孕32周~出生前:此期可进行1~2次超声检查。已为孕晚期,重点评估胎位、胎儿生长发育、胎盘、羊水、脐带血流、有无脐带绕颈等。条件允许,可以检出孕中期尚未出现的胎儿畸形(迟发性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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