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弱视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斜视与小儿眼科学2010年9月制定的弱视的最新诊断标准为:视觉发育期由于单眼斜视、未矫正的屈光参差和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的年龄视力,(3岁儿童视力低于0.5;4岁至5岁低于0.6;6岁至7岁低于0.7)或双眼视力表视力相差两行及以上应该考虑弱视诊断。
视觉发育的敏感期一般认为是从出生后到4~5岁。
根据弱视形成的不同原因可将弱视分为四种类型:形觉剥夺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及斜视性弱视。
1、形觉剥夺性弱视:在婴儿期,由于上睑下垂,角膜混浊,先天性白内障或因眼睑手术后遮盖时间太长等原因,使光刺激不能进入眼球,妨碍或阻断黄斑接受形觉刺激,因而产生了弱视。
2、屈光不正性弱视:多为双眼性,发生在远视及散光而未戴矫正眼镜的儿童或成年人,多数远视在500度以上,散光≥200度或兼有散光者。双眼视力相等或相似。
3、屈光参差性弱视:因两眼不同视,两眼视网膜成像大小清晰度不同,屈光度较高的一眼黄斑部成像大而模糊,引起两眼融合反射刺激不足,不能形成双眼单视,从而产生被动性抑制,弱视眼经常为远视眼,或者双眼均为远视,弱视眼屈光度数较高,两眼屈光度球径相差1.5D,散光相差1D,屈光度较高常形成弱视。
4、斜视性弱视:发生在单眼,患儿有斜视或曾有过斜视,常见于四岁以下发病的单侧斜视患儿,其由于大脑皮质主动抑制斜眼的视觉冲动,长期抑制形成弱视。
二、弱视的检查方法:
首先常规检查视力
患者就诊时需要进行常规的眼前段、眼后节检查。婴幼儿患者尤其要仔细的检查眼前段和眼后段,必要时使用水合氯醛等镇静剂的情况下散大瞳孔仔细检查眼底,排除器质性病变
对于裸眼视力差的儿童要进行验光检查矫正视力,验光包括电脑验光,检影及主观插片验光,一般以检影加插片验光为准。如果矫正视力达不到正常标准,要进行阿托品散瞳验光,一般滴%1阿托品眼膏点眼,点后压迫泪囊部8~10分钟,防止进入鼻泪管,每天2次,3天后再次进行检影及插片验光,检查矫正视力
三、弱视治疗
1、治疗原则:
(1)去除造成弱视的原因(病因治疗):如矫正屈光不正,屈光参差;施行斜视矫正手术;尽早治疗剥夺视觉发育的因素,如角膜病、白内障等病。
(2)积极促进视觉的再发育和恢复。弱视训练。
由于先天性白内障或先天性上睑下垂造成的形觉剥夺性弱视要先矫正上睑下垂及进行白内障手术以除去造成弱视的因素,由于屈光因素造成的屈光不正性弱视或屈光参差性弱视要麻痹睫状肌后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验光配镜,调节性内斜视要全矫配镜,其他类型的屈光不正减去生理性调节再进行配镜。生理性调节一般是在1~2D,年龄越小,生理性调节越大。
2、弱视的治疗
遮盖及压抑疗法:当双眼矫正视力在视力表上相差2行或2行以上时需要遮盖视力较好的眼。
遮盖分为全天遮盖和部分遮盖,全天遮盖用于单眼中度或重度弱视,双眼视力相差悬殊,根据弱视眼的视力情况和患者年龄选择遮盖和放开的比例。可根据情况选择遮盖3天打开一天或遮盖6天打开一天,一般年龄越大,弱视眼的视力越差,需要遮盖的时间越长。切勿遮盖弱视眼。
部分遮盖用于双眼视力相差不大时,可每天遮盖健眼4~5小时。双眼视力相差较大或对于经常“偷看”的儿童,可选择眼贴以完全遮盖健眼。对于较轻度的弱视患者及遮盖依从性较好的患者可选择眼罩遮盖。
有些学龄期儿童,由于害怕别人嘲笑而不愿戴眼罩,可选择Bangerter压贴膜将健眼视力模糊, Bangerter压贴膜是一种半透明的膜,膜的密度有不同,根据需要可使健眼视力透过膜达到低于弱视眼的视力。从而达到强迫弱视眼视物的目的。
对于不想遮盖的患儿可采用压抑疗法。健眼每周滴1%阿托品眼膏1~2次或给予健眼过矫眼镜,使健眼视力低于弱视眼的矫正视力,迫使其运用弱视眼视物,对轻、中度弱视及不能接受遮盖的儿童尤其年龄较大的儿童可以适用。但疗程长,也比较复杂,花费高,效果不如遮盖法好。
四、弱视的预后
弱视的预后和进行弱视治疗的年龄密切相关,在3~6岁是视觉发育的关键期,这个时期治疗弱视效果最好,6~10岁治疗弱视效果也尚可,10岁后由于视皮质可塑性降低,弱视治疗的效果很差,所以弱视治疗年龄非常关键,应该早发现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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