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国外统计约45%的恶性肿瘤可以治愈,其中22%手术治愈,18%放疗治愈,5%化疗治愈,目前随着计算机和放疗设备的发展,放疗疗效有了更进一步提高。但在中国大部分癌症患者发现时即为中晚期,故需要综合治疗。
放疗和手术均属于局部治疗,但放疗不受解剖结构限制,故无法手术的病人可选择放疗,或因内科疾病不能耐受手术的可行放疗,因此,放疗较手术适应症广。
1、根治性放疗
根治性放疗就是主要依靠放疗来治愈肿瘤,例如鼻咽癌、II期以后的宫颈癌等,因解剖结构复杂,手术无法切除干净,且手术风险大。早期喉癌放疗在治愈肿瘤的同时可保留发音功能。
2、术前放疗
术前放疗即手术前先行一疗程放疗,放疗次数和剂量由放疗医生根据病情而定。放疗后休息2到4周再手术。术前放疗可使肿瘤缩小,提高肿瘤切除率,术前放疗还能降低肿瘤活性,减少肿瘤转移,提高生存期,术前放疗对血供丰富的肿瘤可减少术中出血。
3、术后放疗
即对肿瘤行手术切除后,再行放疗,主要是照射那些肉眼无法看到的癌细胞,多在术后2周开始,主要根据肿瘤的部位和类型及期别而定。
4、姑息性放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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