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杀的评估
1、曾有过自我伤害或自杀未遂史。
2、有自责、自罪、命令行幻听、强制性思维等症状的精神障碍患者。安徽省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儿童青少年心理科钟慧
3、近期发生亲人去世等重大生活事件,有严重的躯体和心理创伤。
4、在日记中流露对人生的悲观情绪。
5、直接说“我想死”,或用隐喻语言说“你再也见不到我了”、“我欠你的下辈子再还”、“帮我照顾好父母(或密友、宠物等)”、“我对任何人都没有用”。
6、长期有严重抑郁症情绪突然好转。
7、已经形成一个特别的自杀计划。
8、和人讨论自杀的方法,开自杀的玩笑,搜集有关自杀的资料,或徘徊于江河、大海、高楼、悬崖、大桥等处。
9、患有重病或有失败的医疗史。
10、处分个人物品,向亲人好友赠送心爱之物,还清所有借来的东西或清理债务。
11、频繁出现意外事故或危险行为。
二、自杀的预防与干预
对自杀易感性儿童少年应充分重视,采取有真对性的预防措施,注意从小培养良好的心理预防机制,制定出适当的生活目标,预防躯体疾病,杜绝物质滥用,及早发现和治疗精神疾病,从而减少或规避自杀的可能。
对自杀未遂者防止再次自杀。特别注意对因精神障碍、人格障碍、精神活性物质依赖、处于长期困境患儿的专业性干预。对心理因素为主的自杀未遂者,可以通过自杀未遂者互助小组,或参与自杀预防志愿者活动等方式,预防再次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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