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肿瘤放射治疗禁忌证
- 发布于 2016-02-26 10:15 来源:王银华医生
放射治疗禁忌证是相对的,它随时间、经验、设备等不断有所改变。除各种肿瘤的特殊禁忌证外,总的来说,下列情况可作为禁忌证:
1、病人一般情况差,呈恶液质者;
2、血象过低,WBC<3.0×109/L, PLT<50×109/L,Hb<90g/L者;
3、合并各种传染病,如活动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者;
4、重要器官,如心、肺、肝、肾等,功能严重不全者;
5、放射中度敏感的肿瘤已有广泛远处转移或经足量放疗后近期内复发者;
6、已有严重放射损伤部位的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