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 探讨增色丸联合窄谱中波紫外线(NB-UVB)治疗局限性白癜风的临床疗效。方法 将70例合格纳入的局限性白癜风患者,按就诊顺序分为:A组(增色丸联合NB-UVB治疗)35例,B组(NB-UVB治疗)35例,分别接受相应的治疗。两组疗程均为3月,疗程结束后评价临床疗效。结果 两组经3月相关治疗后,A组总有效率为90.6%,B组为75.0%,两组临床疗效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两种疗法治疗局限性白癜风均有效,但以增色丸联合窄谱中波紫外线治疗局限性白癜风的临床疗效较佳。
关键词:局限性白癜风;增色丸;窄谱中波紫外线
白癜风(vitiligo)是一种常见的皮肤科疾病,它是指因皮肤色素脱失或色素减退而发生的局限性白色斑片, 形状不规则, 大小不等, 颜色乳白, 皮损界限清楚, 皮损边缘及附近的皮肤颜色正常或色素加深, 无自觉症状, 为后天获得性疾病。其发病率大约为1%~2%,在皮肤科所有疾病中约占3%~4%[1]。影响美容,易诊而难治,给患者的生活质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2009年5月-2011年3月我科采用增色丸联合窄谱中波紫外线治疗局限性白癜风32例,取得满意疗效,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70例局限性白癜风患者均来源于2009年7月-2011年3月安徽省六安市中医院皮肤科门诊经确诊的局限性白癜风患者[1],根据就诊先后顺序,采用随机单盲法将患者分为两组,A组(增色丸联合NB-UVB治疗)35例,B组(NB-UVB治疗)35例,其中A组2例治疗1个月后因到外地居住而中途退出治疗, l例不能耐受NB-UVB照射而退出;B组2例因不能耐受NB-UVB照射而退出,1例感觉效果缓慢而前往其他医院寻求治疗。最终合格纳入且经统计学处理的局限性白癜风患者为64例。两组局限性白癜风患者的年龄、病程、性别及发病原因明确与否经统计学处理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齐同可比性。排除标准与脱落终止标准:(1)伴发结缔组织病或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2)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着色性干皮病,日光性角化病等光线性疾病的患者;(3)有鳞状细胞癌,恶性黑素瘤等皮肤肿瘤患者;(4)小于12岁、大于50岁,哺乳期、孕妇患者;(5)心、脑血管、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及肝肾功能异常者;(6)不能表达其允诺,如精神病患者,监狱中的犯人;(7)不符合纳入标准而被误纳入的病例和虽符合纳入标准而纳入后未曾接受治疗的病例,需予剔除;(8)未按规定方法服药或加用其他治疗白癜风药物的患者,未按要求剂量及间隔时间接受NB-UVB照射者需予以剔除;(9)受试者依从性差、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发生并发症或特殊生理变化不宜继续接受试验、自行退出者等均视为脱落病例。
1.2 治疗方法
B组:局部照射NB-UVB(德国沃曼公司生产的UV109B、UV236B型紫外光治疗仪,波长310~315nm,峰值3llnm),每周两次,起始剂量0.3J/M2,每次剂量增加0.1J/M2,3个月为一个疗程。累积最高单次剂量为2.4 J/M2。最终以2.4 J/M2为维持剂量。治疗过程中患者佩戴防护眼镜。如皮肤出现红斑、水疱, 自觉瘙痒、 头晕等不良反应时停止照射, 症状恢复后剂量减少20%继续照射。
A组:局部照射NB-UVB同B组,另加服增色丸(组成: 沙苑子,菟丝子,紫河车,补骨脂,旱莲草,桑椹,制首乌,黑芝麻,黄芪,灵芝,当归,丹参,紫草,乌梢蛇,白芷,刺蒺藜,浮萍,甘草等组成)由安徽省六安市中医院制剂室提供,15g/次,3次/d。3个月为一个疗程。
1.3 疗效评定标准 按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皮肤性病专业委员会色素病学组
2003年修订稿制定的疗效标准[2]。痊愈: 白斑全部消退,恢复正常肤色;显效: 白斑部分消退或缩小,恢复正常肤色的面积占皮损面积50.00% 以上;有效: 白斑部分消退或缩小;无效: 白斑无色素再生或范围扩大。总有效率=[(痊愈+显效+好转)/总例数]×100%。
1.4 统计学方法 所有数据资料用Excel输入,由SPSS16.0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三组临床疗效两两比较采用χ2检验。
2、结果
2.1 疗效分析 治疗3个月后,A组总有效率为90.6%,B组为75.0%;A组临床痊愈率为46.9%,B组为37.5%。经χ2检验,A组与B组临床疗效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730,P=0.030<0.05)。见表1。
表1 三组临床疗效比较 例 (%)
组别别
例数(n)
临床痊愈
显效
有效
无效
总有效率
A组
32
15(46.9)
6(18.7)
5(25.0)
3(9.4)
90.6
B组
32
12(37.5)
5(21.9)
5(15.6)
10(25.0)
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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