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头痛协会(IHS)制订的偏头痛诊断标准:
包括有先兆偏头痛和无先兆偏头痛两种。
有先兆偏头痛:
(1)至少有2次发作。
(2)至少有下列4项中的3项:
①有一种或多种完全可逆转的先兆症状, 表现为可明确定位于大脑皮层和/ 或脑干的局灶性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症状。
②至少有一种先兆症状逐渐发生,持续时间超过4分钟,(通常为5~20分钟),或者有两种以上先兆症状连续发生。
③先兆症状持续时间通常少于60分钟,如果先兆症状超过一种,症状持续时间则相应增加。
④头痛、恶心和/ 或畏光在先兆之后发生, 间隔时间少于60分钟,头痛常持续4~72小时(头痛可在先兆之前或与先兆同时发生)。
(3)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头痛。
无先兆偏头痛:
(1)至少发作5次;
(2)头痛发作持续4~72小时,小于15岁的儿童,头痛发作持续2~48 小时。
(3)头痛至少具有下列特点中的2点:
①局限于单侧;②搏动性痛;③程度为中或重度(日常活动受限或停止);④因上楼梯或其他类似日常躯体活动而加重。
(4)头痛期至少具有下列中1项:
①恶心和/或呕吐;②畏光和怕声。
(5)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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