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组织类型和各期的胸腺瘤患者均可发生远处转移,尽管其病程较长,疗效相对较好,但胸腺瘤仍是一种恶性肿瘤。由于临床上缺乏前瞻性的随机对照研究,对胸腺瘤合理的综合治疗模式一直存有争议。根据上皮细胞的形态学特点,世界卫生组织将胸腺肿瘤分为A、AB、Bl、B2、B3和C型等6种病理类型,其中C型为胸腺癌。目前,胸腺瘤的临床分期仍然采用Masaoka分期标准。现就胸腺瘤治疗的现状与争议进行专题综述和讨论。
1、胸腺瘤的手术治疗:手术是胸腺瘤治疗的基本方法。几乎所有的I期胸腺瘤和绝大多数Ⅱ期胸腺瘤都能够完全切除,50%左右的Ⅲ期胸腺瘤和25%左右的Ⅳ期胸腺瘤也能完全切除。手术切除后的胸腺瘤患者总的5年生存率很高。I期和Ⅱ期患者的10年生存率分别为90%和70%,Ⅲ期和Ⅳa期患者的10年生存率分别为55%和35%。I、Ⅱ、Ⅲ和Ⅳ期患者的15年总生存率分别为78%、73%、30%和8%。我们回顾性分析了我院283例胸腺瘤以手术治疗为主的综合治疗结果,其中I、Ⅱ、Ⅲ和Ⅳ期患者的5年总生存率分别为94.3%、86.3%、71.6%和39.4%,10年总生存率分别为84.3%、75.4%、56.6%和29.6%。肿瘤切除的完整性和Masaoka分期是胸腺瘤患者长期生存的主要预后因素,完全切除胸腺瘤的患者有更好的生存,Ⅲ期胸腺瘤完全切除后的长期生存率和I期胸腺瘤相似。
2、胸腺瘤的术后辅助放疗:胸腺瘤是一种对放射治疗敏感的肿瘤,放疗在胸腺瘤治疗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虽然缺乏临床随机对照研究,但现有的回顾性临床资料分析表明,有选择性的术后放疗可使胸腺瘤患者生存获益。在20世纪80年代,曾推荐各期胸腺瘤患者无论是否完全切除都应行术后放疗。而最近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究竟哪期肿瘤或者哪种切除状态的患者可以从术后放疗中获益。
有研究结果显示,对I期且完全切除的胸腺瘤患者随访32年,复发率为2%~3%。由此认为,Ⅰ期胸腺瘤患者不可能从术后放疗中获益。一项来自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的小样本随机临床试验结果显示,术后放疗对于Ⅰ期胸腺瘤患者无生存获益。一项采用SEER登记资料的回顾性研究(n=901)也显示,术后放疗对于Ⅰ期胸腺瘤患者无治疗获益。
术后辅助放疗可以显著提高Ⅱ期和Ⅲ期胸腺瘤患者的总生存率,特别是对于非完全切除的患者口]。有研究显示,RO切除术后未行放疗的Ⅱ期和Ⅲ期胸腺瘤者的5年复发率为47%,而行术后放疗的患者未见复发。但回顾性分析也显示,术后放疗对患者无治疗获益。2009年,一项592例患者的Meta分析显示,在减少复发方面,术后放疗对于完全切除的Ⅱ期和Ⅲ期胸腺瘤患者无治疗获益。Utsumi等报道324例胸腺瘤手术治疗患者,其中119例患者进行了术后放疗,认为Ⅰ、Ⅱ期及A、AB、Bl型患者不建议接受辅助放疗;而Ⅲ期、Ⅳ期及B2和B3型患者无论是否接受术后放疗,其生存率差异也无统计学意义。
虽然对胸腺瘤术后放疗的评价还未完全取得循证医学的证据支持,但是文献中的倾向是:Ⅰ期患者不建议进行术后放疗;Ⅱ期及以上患者,无论是否完全切除,仍建议采用术后放疗,这也是美国国家综合癌症网( National Comprehensive Cancer Network,NCCN)胸腺肿瘤治疗指南所推荐的;对不完全切除的Ⅲ期和Ⅳ期患者,术后放疗是标准治疗。对完全切除的患者,术后放疗的剂量推荐为50―60 Gy;对不完全切除和大块肿瘤残留的患者,术后放疗的总剂量应>60 Gy。为减少正常组织并发症和提高肿瘤照射剂量,建议采用三维适形或调强放射治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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