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再谈“肺栓塞”,似乎有点“老生常谈”,因为这是个老话题,不是新生事物。急性肺栓塞严重影响生命健康,本病具有误诊率高、漏诊率高和死亡率高三大特点。以往的统计显示,肺栓塞的死亡率高达20%~30%。近年来,临床医生高度重视,加上医学影像技术的改进,为诊断疾病建立良好的平台,诊断率明显增高。
临床工作中,常出现肿瘤病人突发不明原因呼吸困难、甚至猝死,要警惕是否发生了“肺栓塞”?常见临床表现:患者突然发生不明原因的虚脱、面色苍白、出冷汗、呼吸困难者、胸痛、咳嗽、咳血等,并有脑缺氧症状如极度焦虑不安、倦怠、恶心、抽搐和昏迷。
一、肺栓塞也是恶性肿瘤常见的并发症,有文献报道,恶性肿瘤使肺栓塞的发病率增加4倍。在我国,肿瘤是引起肺栓塞的第二位原因(占35%),远较国外6%为高,其原因与以下因素有关:
1、肿瘤细胞作用于凝血系统,使得机体处于高凝状态及纤溶系统功能异常;
2、恶性肿瘤继发血小板活性异常及血小板增多症,加重血液的高凝状态;
3、各种干预措施,包括手术麻醉、长期卧床、肿瘤压迫及补液不足等因素,使得血液流速缓慢及淤积;
4、肿瘤直接侵犯、放化疗以及中心静脉置管,直接损伤血管壁促发血栓形成。
医生建议,对初发的无诱因的肺栓塞患者应常规进行癌症筛查,以期早期发现肺栓塞掩盖下的恶性肿瘤。
肺动脉造影是目前诊断PE的“金标准”,但受各种限制目前尚不能普及。非介入方法,如肺栓塞后血纤维蛋白降解产物(如D-二聚物)往往增多、螺旋CT、心电图、血管超声等是目前常用的诊断方法。检查结合临床表现,多数PE可以确诊,经治疗PE的病死率可降至2%~8%。
二、对确诊的癌症合并肺栓塞患者则应采取以下揩施:
1、一般治疗
多数大面积肺栓塞病人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应给予血压、心率、呼吸及血氧饱和度监测;患者应绝对卧床,避免血栓再次脱落;胸痛严重者给吗啡、度冷丁、可待因等镇痛药物;低血压或休克者,可静脉滴注多巴胺、阿拉明等维持正常体循环;当PaO2<60~65mmhg时,应面罩给氧,并及时辅助呼吸。< span="">
2、溶栓治疗
这是目前临床上最普及且有效的治疗方案。溶栓治疗可使肺动脉内血栓溶解,改善肺组织血流灌注,降低肺循环阻力和肺动脉压力,改善右心功能;溶解深静脉系统血栓,还可减少栓子来源、减少肺栓塞的复发;改善生活质量和远期预后。根据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的溶栓治疗建议:肺栓塞症状出现后2周内,诊断为大面积PE,伴有休克或右心功能不全的PE患者,应进行溶栓治疗。但也有人提议,即使没有血流动力学的改变,如果诊断为大面积或次大面积肺栓塞,也应采取溶栓治疗。
目前常用的溶栓剂有尿激酶(UK)、链激酶(SK)和重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rt-PA)。
需要注意的是,活动性胃肠道出血; 2个月内的颅内出血;颅、脊椎术后等,为肺栓塞溶栓的绝对禁忌症。溶栓疗法的相对禁忌症主要有:
①10天内的外、妇科大手术,分娩;
②近期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衰竭;
③严重创伤及高血压病人,收缩压≥180mmHg,舒张压≥110mmHg。
3、抗凝治疗
目前临床上常用的抗凝药有普通肝素、低分子量肝素(LMWH)和华法林,以LMWH为首选。
对PE的抗凝治疗主要适用于:PE溶栓后及不具有PE溶栓指征的单纯抗凝治疗者。临床应根据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和国际标准比率(INR)调整抗凝药物剂量。
一般肝素有效抗凝3~5天,临床情况稳定后改口服华法林。华法林口服起始剂量常为3mg,根据INR调整剂量。对没有危险因素的首次发作患者,疗程至少6个月;危险因素可以去除的,抗凝3个月;危险因素不可改变的,合并肺心病者尤其是易栓塞者,疗程需延长,甚至需终生抗凝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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