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上化疗药物常经注射或者口服进入血液循环,然后作用于全身各器官从而达到抗肿瘤的目的,即为全身化疗。根据治疗目的,肺癌化疗分为根治性化疗、姑息性化疗、新辅助化疗(手术前进行,是肿瘤缩小、降低分期)、辅助化疗(术后化疗)等。手术和放疗属于局部治疗,但是肺癌在确诊时,可能已经有部分肿瘤细胞逃逸到身体的其他部位,尚未形成病灶,化疗的优势在于其是全身治疗,药物可达到机体的任何部位,从而将这些潜在病灶杀灭。
若患者属于以下任一情况,则需要接受化疗:
1、Ⅱ期肺癌完全性切除后建议行辅助化疗;
2、对于可切除的N2局部晚期的ⅢA期非小细胞肺癌,目前治疗为新辅助化疗联合手术治疗或者手术治疗联合化疗;
3、Ⅳ期患者,化疗是主要治疗手段。
并不是所有晚期患者都适合接受化疗。对于身体情况较差的患者,不适合进行全身化疗。而对于老年(>75岁)患者,选用单药及副作用小的化疗药物是比较合理的。
晚期患者根据肿瘤控制及发展的情况可能会接受多次不同方案的化疗。化疗药物的选择要根据患者病理组织学类型、身体状况、既往治疗情况等因素来选择。一般首次化疗选择4-6个周期的含铂两药方案,这是目前国际上的标准治疗方案,二线化疗则多选择单药化疗。化疗方案的选择应由化疗科专科医师根据患者的全身状况及肿瘤情况来决定。
须注意的是,接受化疗后将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不良反应,包括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骨髓抑制(如白细胞减少)、脱发、重要器官的损害(如肝功能异常)等。因此,在化疗期间需要患者配合,按医生的要求进行相关的检查及随诊,以便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避免发展为严重甚至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
化疗后并不是每例患者都会出现上述反应,不同方案及药物导致的不良反应也不同,且化疗后出现不良反应不一定与化疗疗效相关。所以,如果患者出现难以忍受的不良反应时,应积极与医生沟通,必要时可更换化疗药物,不可一味忍受或因惧怕而消极放弃其他化疗药物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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