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恋问题
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指乙肝血清指标呈阳性(即“大三阳”或“小三阳”),但无肝炎症状和体征,肝功及肝脏B超检查正常,持续半年观察无变化者。如果肝功能检查异常,则为乙肝患者。
由于乙肝病毒主要通过血液传染,不会通过呼吸道或正常消化道传染别人,一般日常接触也不会引起传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外,可从事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社交活动。不影响升学、就业、出国、结婚、生育等。
有些人误认为如果婚检发现一方有“阳性”,需要通过治疗使大、小三阳转阴后才能结婚。因目前世界上尚无特效疗法能够彻底清除乙肝病毒,所以等待转阴后才结婚的想法是极不现实的。
由于卫生知识的缺乏,社会上的误解和广告宣传的夸张,使许多携带者及其家庭精神压力很大,甚至发生恋人分手、退婚、离婚、轻生等情况。其实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来说,结婚并无限制。
因为乙肝病毒可以通过血液和性接触传染,所以如果配偶表面抗体已经阳性,就可结婚。如果配偶乙肝指标全阴性,可在接种乙肝疫苗三个月后结婚。只要体内产生了保护性抗体(即表面抗体阳性),就不会被感染。
乙肝患者在肝炎活动期不宜结婚。因结婚前后的劳累和性生活会增加肝脏负担,促使肝病加重。乙肝患者何时可以结婚主要依肝功能检查情况而定。急性肝炎病程较短,可在治愈半年后结婚。慢性肝炎患者,应在治疗后病情稳定、肝功能正常一年后结婚为好。
二、生育问题
女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完全可以妊娠、生育。但处于急、慢性肝炎活动期及肝硬化肝功不正常的妇女均不宜妊娠。因为胎儿需要大量的营养供应,妊娠会增加孕妇肝脏负担,常使原有的肝病加重,也会增加分娩时的产科并发症,危及母子安全。故肝炎活动期患者应进行治疗,待肝功能正常后,在医生指导下,选择合适的时机受孕。妊娠后要注意休息、营养,定期检查肝功。对于男性乙肝患者而言,如果肝功能正常,是不影响生育的。
三、新生儿的预防问题
由于母婴传播是乙肝病毒重要的传播途径,因此,按照我国乙肝防治指南,对HBsAg阳性母亲的新生儿,应在出生后12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 (HBIG),剂量应≥100 IU,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10 μg 乙型肝炎疫苗,并将乙肝疫苗按0、1、6方案(即出生时、1个月、6个月各注射一次)完成全程共三次的接种。
也可在出生后12 小时内先注射1针HBIG, 1个月后再注射第2针HBIG,并同时接种第1针乙型肝炎疫苗10 μg,间隔1和6个月后分别接种第2针、第3针乙型肝炎疫苗10 μg。新生儿在出生12 小时内注射HBIG和乙肝疫苗后,可接受HBsAg阳性母亲的哺乳。
通过注射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可使95%以上的新生儿避免感染乙肝病毒。不至于变成新一代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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