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早期(Ⅰ、Ⅱ期):以手术治疗为主,对于有严重内科合并症;高龄;拒绝手术的患者可首选根治性放射治疗。原则上照射剂量不低于 60Gy。
2、局部晚期Ⅲa(T1-3N2M0,T3-4N1M0)和Ⅲb(T1-3N3M0,T4N2M0及T4N3):
(1)Ⅲa期的治疗,推荐同期放化疗,一些经治疗后能手术的可选择手术、放疗和化疗的综合治疗。
(2)Ⅲb期的治疗,同期放化疗是标准的治疗手段。根据病人具体情况亦可选择序贯放疗、化疗,但都应尽早给予放射治疗。
3、晚期患者(Ⅳ期)选择化疗为主联合局部放疗的综合治疗,但应首先考虑治疗获益?
4、肺腺癌EGFR突变或对治疗有益者,条件允许可联合或单独应用吉非替尼或厄洛替尼等生物靶向药物。
5、孤立转移的Ⅳ期病人应重视局部治疗,应给予足量放疗或手术切除,以便使部分患者获得长期生存。
6、所有治疗应在循证医学原则下进行个体化的综合治疗。任何治疗不应以牺牲身体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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