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高血压药物是治疗高血压病的重要治疗措施,药物治疗高血压病大体上应遵守以下原则:降压不能过快,应逐步降压;选用药物应因人而异;首次治疗应从单药开始,阶梯加药(严重高血压例外);联合用药优于大剂量单药治疗效果;用药量须按规定剂量用足;不能骤然停药或突然停掉某一药物;熟练掌握并坚持使用几个药物,新药未必是最好的;选用不影响情绪和思绪的药;大多数病人的治疗须持之以恒地继续下去,除非有必要改变治疗方案。
下列几条原则可供选药时参考:
1、年龄60岁以上者,利尿剂和钙拮剂通常比β受体阻滞剂更有效,应避免使用利血平或作用在中枢的药物以防发生抑郁症。为防止体位性低血压,应慎用哌唑嗪、胍乙啶等。
2、青年患者宜用β受体阻滞剂,但这可能使某些人的运动量受限制。
3、曾有中风或小中风史者,应避免使用能产生体位性低血压的药物。
4、有忧郁症史者避免使用利血平及其制剂,中枢作用药如甲基多巴、可乐宁及β受体阻滞剂也可导致或加重忧郁症,因此宣选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利尿剂、血管扩张剂、钙拮抗剂及α受体阻滞剂等。
5、对伴有偏头痛的患者,宜用β受体阻滞剂或钙拮抗剂。其他一些特定情况下的高血压病人,如高血压合并糖尿病、冠心病、肾功能不全、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高脂血症、性功能不全、哮喘、痛风及周围血管疾病等时,选药必须考虑药物对合并症的利与弊。
高血压的病因不是单一因素所致,因此治疗也应是综合性治疗,又叫整体治疗,包括药物治疗和非药物治疗的各种手段,才是高血压病最理想的治疗方法。过分地依赖降压药,尤其是西药降压药,这是临床中存在的一种错误倾向。任何降压药物都有程度不等的副作用,药物治疗并不是理想的治疗方法。只有在非药物治疗无效的情况下,才考虑使用降压药。对一定要用降压药才能探制血压的患者,整体治疗(非药治疗和中、西药联合使用)取得的效果更好,而且可减少西药降压药的剂量和副作用。
如果根据高血压病的分期或分类进行治疗,则选药原则应这样考虑:轻、中度高血压病通常用单一药物,如利尿药、β受体阻滞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或钙拮抗剂便能控制血压;重度高血压病则需要联合用或使用作用较为强烈的降压药才能控制血压。第一期高血压病的血压波动较大,采用非药物疗法或中成药、中草药治疗即可,不一定要用西药降压;第二期高血压病的血压常持久而稳定的升高,应按血压高度分为轻、中、重三度,按病情轻度选择降压药和中成药、中草药;第三期高血压病因有器官功能衰竭,因此降血压不能降得太快太低,以免加重器官功能衰竭,联合用药或使用强烈降压药时应十分谨慎,加用辨证论治的中药十分有意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