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乳腺癌已成为国内外女性发病率极高的恶性肿瘤,在我国表现出年轻化趋势。随着乳腺癌综合治疗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乳腺癌患者得到治愈或者处于疾病缓解状态,部分患者在患乳腺癌时尚未生育,治愈后有生育要求。随着国家二胎政策的放开,部分已生育的年轻女性,仍然有再次生育的愿望,我们来谈谈乳腺癌患者的生育问题。
根据中国抗癌协会乳腺癌诊治指南与规范(2015版)的生育指导:虽然目前没有证据显示生育会影响乳腺癌患者的预后,但在选择是否生育,以及何时生育时必须充分考虑患者疾病复发的风险和治疗对后代的影响,与患者也要有充分的沟通。以下情况可考虑生育:
⑴乳腺原位癌患者手术和放疗结束后。
⑵淋巴结阴性的乳腺浸润性癌患者手术后2年。
⑶淋巴结阳性的乳腺浸润性癌患者手术后5年。
⑷需要辅助内分泌治疗的患者,在受孕前3个月停止内分泌治疗[例如诺雷得、三苯氧胺或其他雌激素受体调节剂,直至生育后哺乳结束,再继续内分泌治疗。
现代循证医学的资料表明,乳腺癌后怀孕并不增加复发的风险,可能甚至还有保护作用。
乳腺癌常用的治疗包括手术、化疗、放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等,这些常用治疗手段对女性患者生育能力有影响吗?这些治疗会影响胎儿吗?
1、化疗:
化疗在乳腺癌的综合治疗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患者关心的一个主要问题是乳腺癌的化疗药物是否有潜在的致畸作用?还很少有乳癌治疗后怀孕出生婴儿的健康状况的研究。总体看,下一代的健康状态和普通人群相比并无更多风险。但乳癌合作组的一组5752个乳癌后怀孕病例的研究发现,选择流产的比例很高,达20%-44%,这可能反应了病人和医生对乳腺癌后怀孕安全性的担心。
化疗对成熟卵泡的影响可导致可逆性停经,对原始卵泡的损伤将带来永久性停经及卵巢早衰,从而导致不育。化疗导致卵巢早衰与患者的年龄、药物的种类、剂量及疗程等因素密切相关。化疗导致卵巢早衰的风险随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化疗药物的剂量越大,疗程越长,导致卵巢早衰的风险越大。
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GnRH),是下丘脑分泌作用于垂体的一种激素。已经该激素的类似物药物在临床应用。在乳癌病人应用后,可以导致闭经,停药后月经恢复,故相当于用药物“切除卵巢”。对于有生育要求的年轻女性患者,在化疗期间应用这类药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卵巢。
2、放疗:
目前放疗主要针对乳腺局部,但也可能有少部分放射线通过对肌肉和血流的改变辐射到盆腔影响卵巢和子宫。乳腺癌放疗标准剂量的剂量能通过体内散射至盆腔,但远远少于能引起卵巢早衰或者子宫损害的辐射量。虽然不至于引起卵巢早衰,但放疗期间仍应避免怀孕及获取卵母细胞。
3、内分泌治疗:
对于ER/PR(+)乳腺癌患者,长达数年的内分泌治疗能显著的改善预后。育龄期患者内分泌治疗多数选用他莫昔芬,也有他莫昔芬或芳香化酶抑制剂与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GnRHa,我们常用的诺雷德)联合使用,还有极少数单用GnRHa。部分研究认为使用他莫昔芬会增加卵巢早衰的风险,也有人认为使用他莫昔芬不会对生育功能造成影响。动物研究表明,长期他莫昔芬暴露下,有导致胎儿畸形及乳腺肿瘤发病率增加的风险,所以主张临近怀孕和怀孕期间应避免服用他莫昔芬内分泌治疗。使用芳香化酶抑制剂(我们常用的来曲唑、阿那曲唑、依西美坦等)与GnRHa具有更好的疗效。芳香化酶抑制剂有刺激排卵的作用,在辅助生殖技术中,芳香化酶抑制剂与他莫昔芬广泛用于促排卵,也有绝经后使用芳香化酶抑制剂再怀孕的报道,但芳香化酶抑制剂对妊娠的影响目前尚无法考证。
目前关于乳腺癌后怀孕的安全性还没有最终的肯定的答案。这也是国际乳腺癌协作组正在开展前瞻性临床研究要回答的问题。
最后,我只能说,得了乳腺癌,依然可以有生育能力,仍然可以怀孕,但一定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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