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的早期诊断和治疗仍是提高疗效的重要环节,早期肝切除术是目前肝癌治疗最有效的根治性手段。早期肝癌多为小肝癌,可一期切除者应及时行根治性切除。
我国肝癌患者多伴肝硬化,不规则性局部根治性切除肝肿瘤可最大限度地保留正常肝组织,有利于术后恢复,从而显著提高肝癌切除率,降低手术死亡率,其远期疗效也与规则性切除相仿。目前外科手术的指征有所扩大,对于肝癌局限而伴门静脉或胆管内癌栓或合并严重门静脉高压的肝切除治疗,仍有待继续积累经验。对于肿瘤较大及多个结节的肝癌,往往包膜已不完整,且多有肝内播散及门静脉癌栓存在,姑息性切除难以彻底清除肿瘤,术后因肝切除的刺激又可能加速残癌的播散和转移,可采用非切除的姑息性外科治疗或非手术治疗(以肝动脉化疗栓塞为首选)。为减少切除术后复发,术中须重视无瘤原则,减少医源性扩散,尽力保证足量切缘,彻底清除肿瘤和癌栓。肝癌根治性切除术后均应定期复查,采取综合干预治疗清除残癌或预防复发,这是提高肝癌疗效的重要手段。
对于姑息性切除的患者,术后均应及时积极抗肿瘤治疗,控制肿瘤的生长,进一步延长患者带瘤生存时间。对于不能切除的患者,宜积极采取各种治疗方法的综合治疗,争取肿瘤缩小后获得二期切除或提高生活质量、延长生命。对于切除术后复发的肝癌,凡有条件者应积极争取再手术切除,而病灶较深、多发、肝功能差的患者可采用非手术治疗。
肝移植主要适用于小肝癌合并严重肝硬化的患者,最近的资料提示其远期疗效优于肝切除术。但静脉癌栓、肝内播散或肝外器官转移者应列为禁忌。国内对肝癌肝移植的适应证在国际公认的Milan标准和UCSF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指征,提出多个选择标准,尚待在循证医学基础上取得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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