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饮食宜忌的主要方法
1、热证
热证是机体感受热邪或阳盛阴虚可引起的一类病证,阳热偏盛,伤阴耗液,故宜清热生津,养阴,食寒凉性平食物,忌辛辣,温热之品。
2、寒证
寒证是机体感受寒邪或阳虚阴盛所引起的一类病证。阴寒偏盛,阳气亏虚。故宜温里,散寒,助阳,宜食温热性食物,忌寒凉生冷之品。河南省人民医院中医科杨明
3、虚证
虚证是指阴阳气血亏虚。宜补虚益损,食补益类食物,阳虚者宜温补,忌用寒凉,阴虚者宜清补,忌用温热。气血虚者可随病证的不同,辨证施食,然虚证患者多脾胃虚弱,进补时不宜食用滋腻,硬固之品,食物以清淡而富于营养为宜。
4、实证
实证是指邪气过盛。饮食宜疏利,消导,应根据病情之表里寒热和轻重缓急辨证和施食,采取急则治标,缓则治本和标本兼治的总体原则进行饮食调护,一般不宜施补。
5、外感病证
宜饮食清淡,可食葱,姜等辛温发散之品,忌油腻厚味。
6、其他
各类血证,阴虚阳亢证,目疾,皮肤病,痔瘘,疮疖,痈疽等病证忌辛热类食物,如葱蒜,生姜,胡椒,花椒,辣椒,白酒等;肝阳肝风症人忌吃鹅,公鸡,鲤鱼,猪头等,患有疔,疮,痈疡及各种皮肤病及可能复发的,疾者忌食发散类,海腥类食物,如带鱼,黄鱼,虾,蟹,蚌,淡菜、紫菜,母猪肉,猪头,及一切病死兽肉等,以免诱发旧病,加重新病。
7、某些药物有特别的饮食禁忌要求如萝卜可降低滋补药物补性,故服人参等滋补药时忌食,服荆芥时忌吃鱼蟹等(详见食物性味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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