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母子CMV-IgG滴度对比仅适用小婴儿,>6月大婴儿存在胎传抗体可能性小,可不考虑。
2、CMV激活感染的评判标准:血CMV-PP65抗原(+)、血CMV-DNA荧光定量≥E+04拷贝/ml或者短期内血荧光定量上升≥E+02拷贝/ml,其中CMV-PP65抗原特异性达90%以上。为什么不把CMV-IgM算在内呢,因为
①对小婴儿,特别是小于6月的,CMV-IgM常常表现为(-);
②同属的疱疹病毒感染,因交叉反应也可出现假(+);
③CMV在由激活感染转为潜伏感染后的几个月内,CMV-IgM可以持续(+)。
CMV-IgG(-)/CMV-IgM(+),为近期原发感染,可认为是激活感染。尿CMV-DNA荧光定量可作为CMV感染诊断依据,不适合评判是否激活感染。
3、CMV激活感染下,需要查器官功能检查、免疫功能检查及建议完善康复科的脑损伤评价;器官功能检查包括BAEP、眼底检查、头颅CT、血常规(是否ITP等),肝功能,此为CMV感染最常见累及的器官系统。如果能够予活检发现CMV活动证据(肝活检、骨髓检查、肠道组织活检等)最好,但是目前的医疗环境下这基本不可能。另外经正规治疗效果差的肺炎及出血性肠炎、癫痫等,也要考虑是否CMV感染引起,需行相关检查及考虑是否抗CMV治疗。免疫功能检查包括免疫全套(体液免疫)、淋巴细胞免疫分型(细胞免疫)。
4、治疗原则:
①CMV必须是激活期;
②有器官功能损伤(排除其他原因下)或免疫功能明显低下。2项同时存在可抗CMV治疗。因为更昔洛韦治疗CMV感染,也只是抑制病毒,不会清除病毒;换种说法就是把CMV从激活感染降至潜伏感染。如果CMV感染是潜伏感染,即使有器官功能损伤,使用更昔洛韦也是毫无意义,很少有文献认为更昔洛韦能改善器官功能损伤;另外就算CMV为激活感染,在没有造成器官功能损伤下,相对于更昔洛韦的较大副作用(特别是小儿),只要免疫功能基本正常,我们也不建议使用更昔洛韦,只需短期内复查,定期复诊。在CMV激活感染下,如果免疫功能明显低下,比如在原发和继发性免疫缺陷病、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器官移植或者自身免疫性疾病下,因CMV极易对人体造成损伤,我们也建议“抢先治疗”。总之,并不是有CMV感染就需要治疗,美国CDC统计中,至少90%以上的情况是不需要治疗的。
5、治疗方案:
①诱导治疗:更昔洛韦5mg/kg.次,Q12H,静脉滴注*2周
②维持治疗:更昔洛韦5mg/kg.次,QD,静脉滴注*2周-4周。注意同时复肝治疗;每周查血常规、肝功能,一般疗程第二周、第四周末复查血CMV-PP65抗原、血CMV-DNA荧光定量。
6、疗效评估:血CMV-PP65抗原转(-)或血CMV-DNA荧光定量拷贝数下降认为有效;否则认为耐药或无效,可能需延长疗程。
7、停药指征:疗程中连续2次血CMV-PP65抗原(-)和血CMV-DNA荧光定量基本正常,可参考器官功能损伤好转情况,器官功能损伤如听力损伤等建议专科会诊治疗。
8、随访事项:我们认为3岁内需定期复诊,BAEP、眼底检查等即使初次正常也需定期复查(初次、6月、1岁、2-3岁)。
9、上述只是绝大多数情况,还存在其他可能的情况,需把握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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