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是在妊娠过程中出现的糖尿病,不包括糖尿病患者合并妊娠,大多患者可在生育后血糖可恢复正常,但以后患糖尿病的几率较高,凡体重偏重,年龄大于30岁,有糖尿病家族史的孕妇,应在妊娠24~28周进行糖尿病筛查,50g葡萄糖粉溶于200ml水中,5分钟内服完,其后1小时血糖值≥7.8mmol/L为糖筛查阳性,应检查空腹血糖,空腹血糖异常可诊断为糖尿病,空腹血糖正常者再行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目前我国采用75g糖耐量试验。空腹8小时后,口服葡萄糖75g,血糖空腹5.6mmol/L,1小时10.0mmol/L,2小时8.5mmo1/L,3小时7.8mmol/L。其中有两项或两项以上达到或超过正常值,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仅1项高于正常值,诊断为糖耐量异常。确诊糖尿病后首先进行饮食控制,如果饮食控制不理想,需要进行药物控制,药物控制主要是胰岛素治疗,目前还没有证明那一个口服药物对糖尿病是安全的。孕妇的血糖控制目标主要是:空腹血糖控制在3.3~5.6mmol/L;餐后2小时:4.4~6.7mmol/L;夜间:4.4~6.7mmol/L。然而妊娠糖尿病的饮食控制,既往保证营养又要降糖血糖,其主要能量为1800-2000kcal/d,或30/38kcal/kg/d。
妊娠糖尿病对产妇、胎儿、新生儿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应引起我们每个人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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