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肿瘤局部消融治疗成为肝癌的治愈性方法,消融治疗肺癌的优势逐渐受到重视。消融治疗是一种以局部肿瘤细胞组织损毁为主的微创治疗技术,相对于分子靶向药物治疗而言,消融治疗属于病灶靶向治疗。从率先开展到得到NCCN指南变更看中外对肿瘤消融治疗认识变革。
(一)理念更新
2005年前,“指南”推荐的肺癌治疗方法以手术、放疗和化疗为主。符合手术标准的Ⅰ、Ⅱ期肺癌患者选择手术切除可获最大治愈机会,不能手术的Ⅰ、Ⅱ期患者可选择根治性放疗获较长生存期。
2006年“指南”更新,立体定向放疗、射频消融(RFA)可以作为拒绝手术、体力较差和(或)因合并症而不能耐受手术的淋巴结阴性肺癌患者的治疗选择。
2009年“指南”更新,首次把RFA作为独立的治疗项目,指出RFA最适用于治疗外周孤立性病灶<3cm的Ⅰ期患者;也可用于既往照射组织及作为姑息治疗选择。
2010年“指南”更新,首次将肿瘤消融术列入手术治疗项目并与手术治疗进行了比较,指出肿瘤消融术包括RFA、冷冻消融;立体定向放疗也被列入消融治疗范围。
2011年“指南”更新,强调手术切除是肺癌患者优先选择的局部治疗方法,同时提出其他局部治疗方式包括RFA、冷冻疗法和立体定向放疗,并首次将后者更名为立体定向消融放疗。
2013年新版“指南”强调:手术切除是肺癌患者优先选择的局部治疗方法,其他局部治疗方式包含RFA、冷冻疗法、立体定向消融放疗。RFA可作为拒绝手术,因体力状态较差、心血管风险高、肺功能较差和(或)因合并症不能耐受手术的淋巴结阴性患者的治疗选择。RFA最适合治疗外周孤立病灶<3cm的Ⅰ期患者,也可用于既往照射组织及纳入姑息治疗方案。此次“指南”更新首次提出RFA亦可用于接受局部治疗的多发性肺癌异时性孤立性肺病灶患者。
(二)我国的应用建议
“规范”提出我国肺癌治疗需遵循分期多学科综合治疗模式。综合分析患者的机体状况、病理学类型、临床分期和疾病进展趋势,合理应用手术、放疗、化疗和生物靶向治疗等方法,且标准化治疗与个体化治疗相结合,以达到临床治愈或最大程度控制肿瘤,改善患者生存质量、延长生存期的效果。
早期肺癌手术应最大范围切除肿瘤和区域淋巴结,同时最大程度保留正常肺组织为宗旨。早期肺癌(Ⅰ、Ⅱ期)主要为孤立性周围型肺癌,对于心肺功能等机体状况经评估无法接受手术的早期肺癌患者,可考虑根治性放疗、射频消融及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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