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视大致分为五类:
第一类:也是最常见的斜视,成为共同性斜视,其特征如下:
(1)眼球运动无障碍;
(2)向任何方向注视其斜视角度无变化;
(3)左、右眼分别注视时的斜视角相等或相差≤5°(8.5△),当应注意,旁中心注视者在双眼分别注视时的斜视角不相等;
(4)向上、下方注视时的斜视角相差≤10°;
(5)眼外肌及其神经,神经核无器质性病变。
共同性斜视又包括隐斜视,共同性内斜视,共同性外斜视三种。隐斜视是一种潜在性的眼位偏斜,这种倾向又能被融合反射所控制,因而不出现眼位偏斜,并保持双眼单视功能,只有在某种人为的方法打破融合时,眼位才出现偏斜,据报道90%~95%的人存在不同程度的隐斜视,一般情况下隐斜视是不需要治疗的。共同性内、外斜视又可理解为一种显性斜视,两者眼位偏斜的方向恰好相反。
第二类:非共同性斜视,临床上主要指麻痹性斜视,其特征是:
(1)复视,视混淆,眩晕;
(2)眼球运动障碍;
(3)病变眼注视时斜视角大于健眼斜视角;
(4)在麻痹肌作用方向斜视角加大:
(5)常有异常头位:
(6)眼外肌本身或其神经,神经核存在病变。
第三类:A-V综合征,是一种亚型的水平性斜视,由于同时伴有垂直性麻痹,当向上和向下注视时,水平斜视度发生明显变化,国际上能用字母A和V的形态来命名这种斜视。两个字母的开口方向表示两眼分开强或集合弱,字母的尖端方向表示集合强或分开弱。15%~25%的斜视合并A、V征。
第四类:特殊类型斜视,由多种不同特殊原因引起,有10余种。
第五类:旋转性斜视,是眼球前后轴发生旋转偏斜。
另外还有人根据斜视的形态分为内斜、外斜、垂直斜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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