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发率高,易衰退;
严重影响患者的社会功能,给患者本人、家庭、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和沉重的负担;急性期症状,特别是阳性症状得到了较满意的效果;新一代抗精神病药物对阴性症状和认知功能亦有一定的疗效;但预后和结局仍不尽人意目前,精神障碍的治疗模式已与过去有了很大的进步。
上世纪60年代之前,针对精神分裂症的治疗主要集中于减少患者的攻击性,避免伤人及自伤。
到了60至70年代,患者已经可以在家属的帮助下到院外接受治疗。
在上世纪80年代,医生往往较为重视控制阳性症状,
到了90年代,则开始重视延缓疾病复发以及改善阴性症状和认知症状。
进入21世纪后,传统的治疗模式已经被全新的“全病程治疗”所代替,治疗目标也发展为促进患者顺利回归社会。
传统治疗模式往往过分强调阳性症状控制、偏重于急性期治疗、对潜在的严重躯体不良反应重视不够,从而导致患者对传统治疗的依从性欠佳。
而全病程治疗观念则强调治疗的对象是患者,兼顾急性期及维持期的治疗,目的在于减少复发以及保持患者正常的社会功能,并且更为重视减少并预防治疗的不良反应,从而提高患者的依从性。
因此说,现在治疗模式转型为治疗和康复并重原则。
康复指综合地、协调地应用医学的、社会的、教育的、职业的和其他方面的措施,对残疾人进行训练和再训练, 以减轻致残因素所造成的后果,尽量改善其社会功能,使残疾人的能力得到提高,恢复或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功能水平,进而以平等的权利参加社会生活,充分完成与其年龄、性别、社会与文化因素相适应的正常角色,履行应尽的社会职责。
精神康复的目标: ①复原; ②社区融合; ③生活质量。尽可能恢复各种功能而回归社会,并在心理上、社会上、躯体上和经济上恢复病人独立性的最高水平。
精神分裂症康复的意义: 降低其复发率,阻止其走向衰退,提高他们的生活及社会技能,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改善患者本人及家人的生活质量。
传统康复体系的康复目标:减轻残疾程度。康复始于残疾出现之后。
目前的康复体系的康复目标:减少功能损失,阻断残疾发生。康复始于残疾出现之前。
理想的康复体系的康复目标:减少发病,阻断功能损害。康复始于发病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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