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缩窄性心包炎
【概述】武汉协和医院心外科肖诗亮
慢性缩窄性心包炎是累及心包壁层及脏层的慢性炎症过程。引起心包纤维化及增厚,限制心脏的舒张活动,从而降低心脏功能。
【治疗措施】
缩窄性心包炎已有显著的临床症状者,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及休息而无好转,其自然预后多不良。大部分病人在保守治疗条件下很难恢复正常活动能力。Somerville W提出:一旦出现慢性缩窄性心包炎的症状及体征。病人在丧失一般活动能力的生存寿命大约为5~15年。当腹水等出现时,病情进展迅速,特别是儿童。有的病人最终以循环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而死亡。因此,一旦确定诊断,外科手术是根本的治疗措施,切除缩窄的心包,以使心脏逐步恢复功能。术后心功能的恢复依赖于:①选择适当时机手术,在纤维钙化形成之前较易剥离,同时心肌损害也较轻;②心包剥离的范围,是否能将双侧心室表面的增厚心包完全切除。手术宜在病情相对稳定的条件下实施。所以术前应进行充分、严格的内科治疗。结核菌引起的缩窄性心包炎,应给予系统的抗结核药物治疗,在体温、血沉及全身营养状况接近正常或比较稳定后实施手术。
心包剥脱术的适应证与禁忌证
1.适应证
⑴缩窄性心包炎诊断明确,即应手术治疗。
⑵病人情况较差,如进食少,腹水严重,肝肾功能差,血浆蛋白低下,心率在120次/min以上,血沉快等,应保守治疗。病情稳定及情况好转,择期行心包剥脱术。
⑶病情严重,保守治疗无明显改善者,胡秉忠等主张早行心包开窗术,以改善全身功能状况,然后进行心包切除术。
2.禁忌证
⑴老年病人伴严重心、肺疾病,不能耐受手术者。
⑵症状轻微,病情无进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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