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癌症患者,诸多家属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否应该将病情如实告知患者。因为担心患者不能承受或失去治疗信心而对患者本人隐瞒病情的情况非常多见。什么情况下可以这样做,什么时候又不应该这样做,怎样把握这个度? 家属认为的为患者好是否对他来说是真的好?怎样又才是真的好?
任何人终归要归尘的,因此人的一生即其所体验所感悟的一生,即其所获知的知识与经验(对外部世界的认知)。客观世界的永恒存在,对一个个体来说也只是其所能感知(直接的或间接的)的那微小的一部分,也就是他所认为的世界。任何一件事物,当你未能感知(直接或间接的)的时候对你来说就是不存在的,当你感知以后它变成为一个构成你的世界的成分。只是在不同的时期这些成分所扮演的角色和比重不同,便产生了你不同的体验。因此虚幻的(无法通过触摸、视觉、听觉、味觉直接感知的)和客观的(可直接感知的)对一个个体来说都是真实存在的。在一个一辈子生活在田间地头的农民的思想里,或许美国总统和玉皇大帝一样都是虚无缥缈的(或真实的)存在。法人从能感知外界世界时(包括未出生时)起便开始通过各种感官纳入构成自己世界的元素,组建成属于自己的世界。越早进入,进入时对个体影响较大,进入后多次获得强化的元素所占比重就越大,其对个体的体验和行为所产生的影响就越大。
要继续讨论就无法回避这个被质问和讨论了无数次的问题:人活着的目的是什么?基于上面的认识,不难得出活着就是为了获得最佳的体验的结论。最佳的体验包括体验的完整性(广度、深度)、愉悦性、稳定性等方面(在这里不做过深的讨论)。
如果说隐瞒病情是因为担心对患者造成不良的影响,更深层的原因则是患者病情的加重会导致家属的体验不愉悦,为了避免这种不愉悦的体验才隐瞒病情。但人是相互影响的,在社会中一般是以小团体的方式构成(家庭、班级、小组等各种形式),尤其以家庭最为重要和常见。团体内的个体的影响是非常显着的。因此单单考虑一个个体的体验的评价方式并不科学。应该以一个小团体的成员的总体的体验的最佳性为评价标准。团体的规模一般是普通家庭的规模(2-5人,这一般也是人在社会交往中所能得到最为亲密的人的数目),由于规模较小,因此每个个体的影响都非常显着。
因此要解决开始的问题首先要明白患者是处于一个怎样的团体中,患者是一个怎样的人,家属又是怎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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