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型病毒性肝炎,简称乙肝,是一种由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机体后所引起的疾病。乙型肝炎病毒是一种嗜肝病毒,主要存在于肝细胞内并损害肝细胞,引起肝细胞炎症、坏死、纤维化。乙型病毒性肝炎分急性和慢性两种。急性乙型肝炎在成年人中90%可自愈。
乙肝的传播途径: 乙型肝炎是血液传播性疾病,主要经血(如不安全注射史等)、母婴传播及性传播,皮肤粘膜破损传播也有一定比例,如纹身、扎耳洞、内窥镜检查等,血液制品现已严格控制,传播可能性大大减少,不规范输血及血制品时才有发生。医务人员工作中的意外暴露也不容忽视。随着乙肝疫苗在新生儿中的大力推广,及其它母婴阻断措施的实施,母婴传播得到极大控制。
目前HBV-DNA阳性母亲分娩约有百分之九十通过干预成功阻断母婴垂直传播。HBV感染不经呼吸道、消化道传播,因此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接触,如同一办公室(共用电脑等办公用品)、同住一宿舍、同一餐厅用餐及拥抱、握手、共用厕所等不会感染HBV。流行病学和实验研究未发现乙肝能经吸血昆虫,如蚊虫、臭虫叮咬传播。
乙肝的分类:
1、按病程长短分类,乙肝可分为急性乙型肝炎和慢性乙型肝炎,判断是急性还是慢性乙型肝炎在临床诊治中十分重要,二者的治疗原则不同,预后也有很大差异,有时为了区别是急慢性肝炎,往往通过肝穿病理检查来判定。
急性乙型肝炎是一种自限性疾病,常常不需要抗病毒治疗,患者血液中HBsAg(+)持续时间低于6个月,6个月内乙型肝炎病毒被机体免疫系统清除,HBsAg阴转,可遗留感染过HBV的血清学标志:HBe、抗HBe及抗HBS三个抗体阳性,但某些患者抗HBS出现时间较晚,低度也可能不高。急性乙型肝炎的关键特点是半年内HBsAg阴转。而慢性乙型肝炎如一言以蔽之就是HBV存在于机体内超过6个月。
2、按病情轻重分类,可分为乙肝携带者、活动性乙型肝炎、重型肝炎、肝炎肝硬化,其中乙肝携带者分慢性HBV-DNA携带者(大三阳,DNA定量高水平但肝功正常处于免疫耐受状态的患者)、非活动性HBsAg携带者(小三阳,HBV-DNA低于检测下限,肝功正常);活动性乙型肝炎又分为e抗原阳性的慢性乙型肝炎和e抗原阳性的慢性乙型肝炎;肝炎肝硬化又分为代偿期肝硬化和失代偿期肝硬化;重型肝炎又可分为急性重型、亚急性重型和慢性重型肝炎。
3、按有无出现黄疸(即按症状特点),可分为黄疸型和无黄疸型,该分型多针对于急性乙型肝炎,即急性黄疸型乙肝和急性无黄疸型乙肝。
什么样的乙肝需要治疗?
1、HBV-DNA大于103copies/L。
2、肝功能异常。
3、表面抗原阳性。
治疗:
(一)治疗的总体目标
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的总体目标是:最大限度地长期HBV,减轻肝细胞炎性坏死及肝纤维化,延缓和减少肝脏失代偿、肝硬化、HCC及其并发症的发生,从而改善生活质量和延长存活时间。
(二)抗病毒治疗的一般适应证
一般适应证包括:①HBeAg阳性者,HBV-DNAR105拷贝/ml(相当于20000IU/ml);HBeAg阴性者,HBV-DNAR104拷贝/ml(相当于2000IU/ml);②ALTR2×ULN;如用IFN治疗,ALT应Q10×ULN,血清总胆红素应2×ULN;③ALT2×ULN,但肝组织学显示KnodellHAIR4,或炎性坏死RG2,或纤维化RS2。
对持续HBV-DNA阳性、达不到上述治疗标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亦应考虑给予抗病毒治疗:
①对ALT大于ULN且年龄40岁者,也应考虑抗病毒治疗(Ⅲ);
②对ALT持续正常但年龄较大者(40岁),应密切随访,最好进行肝组织活检;如果肝组织学显示KnodellHAIR4,或炎性坏死RG2,或纤维化RS2,应积极给予抗病毒治疗(Ⅱ);
③动态观察发现有疾病进展的证据(如脾脏增大)者,建议行肝组织学检查,必要时给予抗病毒治疗(Ⅲ)。
在开始治疗前应排除由药物、酒精或其他因素所致的ALT升高,也应排除应用降酶药物后ALT暂时性正常。在一些特殊病例如肝硬化或服用联苯结构衍生物类药物者,其AST水平可高于ALT,此时可将AST水平作为主要指标。
(三)IFNα治疗
我国已批准普通IFNα(2a、2b和1b)和聚乙二醇化干扰素α(2a和2b)[PegIFNα(2a和2b)]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
荟萃分析结果表明,普通IFN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患者,HBeAg血清学转换率、HBsAg消失率、肝硬化发生率、HCC发生率均优于未经IFN治疗者。有关HBeAg阴性患者的临床试验结果表明,普通IFNα疗程至少1年才能获得较好的疗效(Ⅱ)。
国际多中心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显示,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87%为亚洲人),PegIFNα-2a治疗48周,停药随访24周时HBeAg血清学转换率为32%;停药随访48周时HBeAg血清学转换率可达43%。国外研究结果显示,对于HBeAg阳性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应用PegIFNα-2b也可取得类似的HBV-DNA抵制率、HBeAg血清学转换率和HBsAg消失率。
对HBeAg阴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60%为亚洲人),用PegIFNα-2a治疗48周,停药后随访24周时HBV-DNA104拷贝/ml(相当于2000IU/ml)的患者为43%,停药后随访48周时为42%;HBsAg消失率在停药随访24周时为3%,停药随访至3年时增加至8%。
1、IFN抗病毒疗效的预测因素
有下列因素者常可取得较好的疗效:
①治疗前ALT水平较高;
②HBV-DNA2×108拷贝/ml(相当于4×107IU/ml);
③女性;
④病程短;
⑤非母婴传播;
⑥肝组织炎性坏死较重,纤维化程度轻;
⑦对治疗的依从性好;
⑧无HCV、HDV或HIV合并感染;
⑨HBV基因A型;⑩治疗12周或24周时,血清HBV-DNA不能检出(Ⅱ)。其中治疗前ALT、HBV-DNA水平和HBV基因型,是预测疗效的重要因素。
在研究结果表明,在PegIFNα-2a治疗过程中,定量检测HBsAg水平或HBeAg水平对治疗应答有较好的预测价值。
2、IFN治疗的监测和随访
治疗前应检查:
①生物化学指标,包括ALT、AST、胆红素、白蛋白及肾功能;
②血常规、尿常规、血糖及甲状腺功能;
③病毒学标志物,包括HBsAg、HBeAg、抗-HBe和HBV-DNA的基线状态或水平;
④对于中年以上患者,应作心电图检查和测血压;
⑤排除自身免疫性疾病;
⑥尿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测以排除妊娠。
治疗过程中应检查:
①血常规:开始治疗后的第1个月,应每1~2周检测1次血常规,以后每个月检测1次,直到治疗结束;
②生物化学指标:包括ALT和AST等,治疗开始后每月检测1次,连续3次,以后随病情改善可每3个月检测1次;
③病毒标志物:治疗开始后每3个月检测1次HBsAg、HBeAg、抗-HBe和HBV-DNA;
④其他:每3个月检测1次甲状腺功能、血糖和尿常规等指标;如治疗前就已存在甲状腺功能异常或已患糖尿病者,应先用药物控制甲状腺功能异常或糖尿病,然后再开始IFN治疗,同时应每月检查甲状腺功能和血糖水平;
⑤应定期评估精神状态:对出现明显抑郁症和有自杀倾向的患者,应立即停药并密切监护。
3、IFN的不良反应及其处理
①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发热、寒战、头痛、肌肉酸痛和乏力等,可在睡前注射IFNα,或在IFN的同时服用解热镇痛药。
②一过性外周血细胞减少:主要表现为外周血白细胞(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如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Q0.75×109/L和(或)血小板50×109/L,应降低IFNα剂量;1~2周后复查,如恢复,则逐渐增加至原量。如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Q0.5×109/L和(或)血小板30×109/L,则应停药。对中性粒细胞明显降低者,可试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治疗(Ⅲ)。
③精神异常:可表现为抑郁、妄想、重度焦虑等精神疾病症状。对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停用IFNα,必要时会同神经精神科医师进一步诊治。
④自身免疫性疾病:一些患者可出现自身抗体,仅少部分患者出现甲状腺疾病(甲状腺功能减退或亢进)、糖尿病、血小板减少、银屑病、白斑、类风湿关节炎和系统性红斑狼疮样综合征等,应请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共同诊治,严重者应停药。
⑤其他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肾脏损害(间质性肾炎、肾病综合征和急性肾衰竭等)、心血管并发症(心律失常、缺血性心脏病和心肌病等)、视网膜病变、听力下降和间质性肺炎等,应停止IFN治疗。
4、IFN治疗的禁忌证
IFN治疗的绝对禁忌证包括:妊娠、精神病史(如严重抑郁症)、未能控制的癫痫、未戒掉的酗酒或吸毒者、未经控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失代偿期肝硬化、有症状的心脏病。
IFN治疗的相对禁忌证包括:甲状腺疾病、视网膜病、银屑病、既往抑郁症史,未控制的糖尿病、高血压,治疗前中性粒细胞计数1.0×109/L和(或)血小板计数50×109/L ,总胆红素51μmol/L(特别是以间接胆红素为主者)。
(四)核苷(酸)类药物治疗
1、核苷(酸)类药物
目前已应用于临床的抗HBV核苷(酸)类药物有5种,我国已上市4种。
①拉米夫定(lamivudine):每日1次口服100mg拉米夫定可明显抑制HBV DNA水平。慢性乙型肝炎伴明显肝纤维化和代偿期肝硬化患者经拉米夫定治疗3年可延缓疾病进展、降低肝功能失代偿及HCC的发生率。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经拉米夫定治疗后也能改善肝功能,延长生存期。
拉米夫定不良反应发生率低,安全性类似安慰剂。随治疗时间延长,病毒耐药突变的发生率增高(第1年、2年、3年、4年分别为14%、38%、49%、66%)。
②阿德福韦酯(adefovir dipivoxil):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口服阿德福韦酯可明显抑制HBV DNA复制、促进ALT复常、改善肝组织炎性坏死和纤维化。治疗5年时患者的累积耐药基因突变发生率为29%、病毒学耐药发生率为20%、临床耐药发生率为11%;轻度肌酐升高者为3%。
阿德福韦酯联合拉米夫定,对阿德福韦酯的耐药发生率更低。
③恩替卡韦(entecavir):是一种强效快速抑制病毒复制的核苷类药物,初治每日一片0.5mg。长期随访研究结果表明,对达到病毒学应答者,继续治疗可保持较高的持续HBV DNA抑制效果,且恩替卡韦耐药率低,五年耐药发生率约为1.2%。
④替比夫定(telbivudine):亦能强效抑制病毒,其总体疗效和耐药发生率亦优于拉米夫定组。
替比夫定的总体不良事件发生率和拉米夫定相似,但治疗52周和104周时发生3~4级肌酸激酶(CK)升高者分别为7.5%和12.9%,高于拉米夫定组的3.1%和4.1%。
⑤替诺福韦酯(tenofovir disoproxil fumarate):替诺福韦酯与阿德福韦酯结构相似,但肾毒性较小,治疗剂量为每日300mg,亦未发现耐药变异。本药在我国尚未被批准上市。
2、核苷(酸)类药物治疗的相关问题
治疗前相关指标基线检测:
①生物化学指标:主要有ALT、AST、胆红素和白蛋白等;
②病毒学标志物:主要有HBV DNA和HBeAg、抗-HBe;
③根据病情需要,检测血常规、血清肌酐和CK等。如条件允许,治疗前后最好行肝组织病理学检查。
治疗过程中相关指标定期监测:
①生物化学指标:治疗开始后每个月1次、连续3次,以后随病情改善可每3个月1次;
②病毒学标志物:主要包括HBV DNA和HBeAg、抗-HBe,一般治疗开始后1~3个月检测1次,以后每3~6个月检测1次;
③根据病情需要,定期检测血常规、血清肌酐和CK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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