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是局部控制非霍奇金淋巴瘤(NHL)的有效手段,也是综合治疗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然而随着现代放疗技术及化疗的发展,过去的靶区定义及剂量原则已不再适用于当前的放疗计划,国际淋巴瘤放射肿瘤学协作组(ILROG)结合现有证据,就NHL的放疗原则达成了专家共识,并发表于2014年4月的InternationalJournal of Radiation Oncology * Biology * Physics杂志上。
患者选择:
随着化疗及靶向治疗在B细胞NHL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放疗主要用于早期NHL的局部控制,并适用于晚期伴有大肿块(>10cm)及结外侵犯的病人。同时放疗也是多数早期惰性NHL的唯一治疗手段。
靶区定义:鉴于NHL的复发主要集中在原有受累部位,且放疗会带来一定的副作用, 我们主张采用受累部位的照射(invoved-site RTISRT)代替以往的受累野照射(involved-field RT, IFRT)。大野照射主要作为化疗失败的补救措施。
GTV:在任何干预措施前的初始影像学资料上,提示淋巴瘤侵及的异常部位均是GTV范围,有条件可结合PET-CT成像。
CTV:应综合考虑影像学的准确性、淋巴引流范围、亚临床侵犯灶以及邻近器官的影响,如果两个淋巴结距离<5cm,可考虑包含在同一ctv内。
ITV:内照射靶区主要考虑CTV的大小、形状及位置的不确定性,如胸部及上腹部的肿块常随呼吸而移动,这些部位的ITV应在CTV的基础上外放1.5-2.0cm,当然,最理想的方式是采用4D-CT模拟定位。
PTV:计划靶区在CTV及ITV的基础上还应考虑摆位误差及每次治疗时机器的系统误差。
OAR:危险器官主要指可能受到照射的正常组织和器官,应予以勾画并保护,可结合剂量体积分布直方图。
一例IIA期纵隔侵犯的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的靶区勾画(红色为GTV)
照射剂量: NHL的照射剂量在30-50Gy之间,一般采用1.8或2.0Gy分次照射。根治性剂量可选择45-50Gy。
最近英国一项前瞻性研究表明,对于弥漫大B淋巴瘤化疗后病人,30Gy或者40Gy照射,两组间未观察到明显的疗效差异。
随着现代肿瘤放疗技术及影像学的发展,受累部位照射(ISRT)可进一步降低照射范围,从而减少常组织的损伤,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放疗医生应积极参加NHL治疗的MDT讨论,并鼓励患者接受化疗前的影像学检查及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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