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源性肝损害是指疾病的药物治疗过程中或治疗后所发生的肝脏损伤,可表现为肝细胞炎性变、胆汁淤积、脂肪性变、甚至或肝硬化等。 能引起不同肝损害的药物种类繁多,约200种以上,其中有非类固醇解热镇痛药物(如醋氨酚)、肌松药、麻醉药、抗惊厥药、抗生素、抗真菌药和抗寄生虫药、抗结核药、抗癌药和免疫抑制药、激素类药、口服降糖药、抗甲状腺素药、H2-受体阻滞剂、精神病治疗药等等。个别药物呈隐匿性进展直至肝硬化,如氨甲喋呤等。药物引起损害可分为可预测性,通常呈剂量相关性;和非预测性,常与剂量无关。
目前有关中药的肝脏毒性作用,须进一步正确的认识,既要避免盲目夸大,又要克服中药无毒的观念。我们的研究结果显示肝病常用的某些中药如三棱、莪术等大剂量可致肝脏损伤 ,但经正确配伍后毒性减小甚至无肝脏毒副作用。但更多的信息有待于大量的研究证实。
药物性肝损害一旦发生,应立即停用相关或可疑药物。加强营养,如高蛋白、维生素B族及维生素C。可应用还原性谷光甘肽等护肝药。
药物性肝硬化,重点在于预防,预防早期的药物性损伤,如用药物治疗期间应定期测定肝功能,对已经存在的肝病或肾病患者,更应监测用药期间的肝功能变化。对一度有药物性肝损害史者,应避免再度使用相同或化学结构相似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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